說出來也不怕你們恥笑,雖然我真的曾經為此而自卑過。
我是一個撿破爛阿婆在一堆破爛裏撿到的棄嬰。
於是,婆婆將我取名為天遺——被天遺棄的孩子。
婆婆不識字,連報戶口都是托隔壁鄰居幫忙。鄰居夫妻覺得名字不雅,悄悄改了字,因此成了天頤。
從有記憶以來,我的人生便是充滿灰暗的,連同齡的孩子都不願意跟我玩,隻有她,那對鄰居夫妻的女兒,那個同樣孤單的孩子。
我必須說一句像極了抄襲小說的惡爛對白:如果真的有誰能喚醒我的良知,那也隻有她——那個願意牽起我的手,將她的糖果、點心還有溫暖分給我的女孩。
可是,我卻傷害了她,傷害了這輩子唯一對我好的人。
那個晚上,我坐在床邊,什麼也沒做,發呆到天亮。
我當然不會因為這樣就愛上她,懺悔自己所做的事,從此洗心革麵。我太了解自己,我這輩子都當不了好人,沒有她那麼正麵光明的性情、柔軟溫暖的一顆心,如果我會愛她,那也絕對和今晚的發現無關。
但是,我真的愛她嗎?我對她究竟是什麼心態?
與她接觸以前,我調查過關於她的事情,也聽了不少關於綺情街的傳聞——關於這裏,奇人異事、怪談軼聞那一類的。
我雖不信怪力亂神那一套,但是我深知人活在世上絕對不能把話說滿,以免吃虧。既然聽說她有讀心異能,每回與她接觸時,我會小心控製自己的思緒,隻呈現我想讓她聽到的那些。
無論傳聞是真是假,既然要演,那就把戲做足,無論內外。我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久而久之,連自己都分不清那些心聲,究竟是真實還是自己可以捏造出來的。有時侯,自我催眠得太久,連自己都看不清自己的心了。
我真的很想知道,自己的心究竟在說什麼。
於是,在分手一個月後,我頭一回去找她。
我對她說:“很多人都說你能夠解讀人心,能不能請你告訴我,我的心究竟在說什麼?”
我將手輕輕貼上她的。這是第一次,我毫不遮掩,任由她感受我最真實的心意。
她的掌心溫暖依舊,但是這一回,她沒再回握住我。
她輕輕地、輕輕地抽回手,而我在那一瞬間,竟然感到強烈的失落。
她搖搖頭,沒表示什麼,轉身離開了。
搖頭是什麼意思?是不願讀,還是連她也不知道?
我覺得失望。
傳言終究還是傳言,這世上怎麼可能有人能讀人心緒?要真有,她也不會被一個虛情假意的男人給騙了,不是嗎?
我的心,終究還是得由我自己去探索。
我想了幾天,然後,看見社區公布欄時,有了決定。
我去找孫旖旎,向她表示想租下62號房子的意願。
她問我:“為什麼?”我還真答不出來。
當時還沒有理出頭緒,真不曉得自己是要來幹麼,隻是強烈地想再見見她,厘清心中的困惑。
“把妹?”
“——或許吧。”如果最後找出來的答案:真的是這個的話。
孫旖旎也很幹脆,直接告訴我:“56、58、59、65的女人都名花有主了,另外警告你54號那個是連想都不要想!其餘的,有本事就去追吧!”
搬進來以後的某一天,遇到54號的屋主,才發現是個男人——雖然他生得俊美無比。我當下小小地被雷劈了一下。是孫小姐謹慎過了頭,還是我看起來哪裏有像是GAY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