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段(1 / 3)

第1章

這家書店剛開始營業的當年,還沒有現在這麼火。

如今它已是妥妥的網紅,而那時還沒有這個詞,畢竟網絡尚未如此發達,智能手機方興未艾,如同這家書店。

當時它剛於這座城市發家,將將開了兩家分店,一家在新城區,一家在老城區。

新城區的店走的是極簡北歐風,老城區的店走的是文藝懷舊風,那些設計、內飾、布局、擺貨,看似停留在上個世紀尚不太快的時光裏,慵懶閑適得漫不經心,其實細節裏全是匠心獨運的精致。

琳琅擺著小文具的窗戶後麵,是可以喝咖啡的長條桌,一個十六七歲的女孩正在手腳麻利地收拾用過的杯盤,給新客人騰出位置。

她叫程愫禕,個子不大,屬於骨架小巧的類型,這樣的骨相非常撐得起她那身青春期特有的嬰兒肥,看起來肉♪肉糯糯十分討喜;一頭直發簡單綁成馬尾,幹活時總是緊緊抿著小小的嘴,帶一副很嚴肅的表情。但一旦與人對視,她總會倏的一下釋放出一朵甜蜜的微笑,用這朵微笑將人輕易召喚過去,與她攀談幾句。

這是個幾乎放在所有隨機人群中都不太可能讓人一眼就覺得是最漂亮那個的女孩,但若你認識她,就會發現她是個幾乎放在所有隨機人群中都非常容易讓人最喜歡的女孩。因她五官著實小巧,又太過清淡柔和,並不鮮豔奪目,但一旦你與她互動,就會被自她而來的如沐春風抓住心弦,進而注意到她其實麵容姣好耐看,而且是毫無攻擊性的那種很溫和的美好。

由不得人不喜歡。

程愫禕每天放學過來幫忙,收拾餐具,打打下手,將將能掙些零碎收入。

她每日的固定工作裏最重頭也是最令她喜歡的一部分,是寄明信片。

這家書店的一大噱頭就是可以寄送寫給未來的明信片。

這個創意當然能輕易迷住不少年輕人,尤其是女孩,所以就算實體書店已經不景氣,這家這麼一另辟蹊徑,至少每天明信片的銷售是很有保障的。

他家的明信片可以堂而皇之賣得比別家貴——郵費要算上,人工要算上,管理費要算上,但再貴也不過就是幾塊錢,誰都買得起,何樂而不為呢?

書店二樓掛著占據了一整麵牆的明信片儲存袋,從上到下,跨度十年,從左到右,則是每年的十二個月,每個月是一組獨立的分格,精確到每一天。

這裏的日期指的是顧客寫在明信片上希望明信片寄到的日期,由顧客自己將其放入對應的袋子裏,而程愫禕的任務就是提前兩三天將這個日期的明信片一一貼上郵票,投遞到郵筒。

從現在開始,未來十年之內的日期都可以寄,足夠了。

對於年輕人而言,十年或已是半生,店裏再時不時輕輕放一曲陳奕迅的《十年》,便是永不過時的心事與情愫。

這天,程愫禕貼郵票時,被一張明信片難住了。

這張明信片的背麵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字,一個個活潑可愛笑意盈盈,好像下一秒鍾就會跳出來圈住你的脖子親密擁抱。

這字已讓她喜歡,雖知道不該細看,卻還是忍不住一字一句地讀完,內容也親切美好得足以讓人無緣無故掉幾滴清澈的淚珠,卻不是傷感。

說不清是什麼。

看看投遞的日期,已是兩年前,那幾乎就是這家店剛剛開張的時候。

程愫禕有心將郵票也配合著貼得格外漂亮些,可問題是……那些文字滿滿地擠占了所有的空隙,無論貼在哪兒,都得蓋住幾個字。

程愫禕思索半天,左右比劃。有一個位置其實還好,蓋住的這幾個字都是猜得出來的,並不影響閱讀,可她還是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