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上)〔法〕福樓拜 著

上下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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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1

目  錄

第一部………………………………………………………1…

第二部……………………………………………………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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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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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法利夫人(上)

校長進來時我們正在上自習,他後麵跟著一個沒有穿學生裝的新學生,還有一個小校工,端著一張大書桌. 正在打瞌睡的學生也醒過來了,個個站立起來,好像功課受到打擾似的.校長做了個手勢,示意我們坐下,然後轉過身去,低聲對班主任說:“羅傑先生,這個學生我交托給你了,讓他上五年級吧.如果他的功課和品行都夠格的話,再讓他升高班,因為他的歲數已經夠大的了.”

這個新生坐在門背後的角落裏,門一開,誰都看不見他.他是個大約十五歲的小鄉巴老歲,個子比我們都高. 他的頭發順著前額剪齊,像鄉下教堂裏的歌童,看起來既懂事,又不自在. 他的那件黑紐綠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緊,肩膀雖然不算寬,袖口卻繃開了線縫的地方,並露出了曬紅的手腕,一看便知是卷起袖子幹慣了活的. 淺黃色的長褲被背帶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藍襪子的小腿.大家背起書來. 他豎起耳朵仔細聽,專心得好像在教堂裏聽傳道,甚至連腿也不敢蹺,胳膊也不敢放在書桌上. 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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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鍾下課鈴響的時候,若不是班主任提醒他,和我們一齊排隊他也不知道.我們平時有個,一進教室就把帽子扔在地上,以免拿在手裏礙事;於是,一跨過門檻,就得把帽子扔到長凳底下,而且還要靠牆,掀起一片塵土;這已經成為規矩了.不知道這個新生是沒有注意到我們規矩,還是不敢跟大家一樣做,做完課前的禱告之後,他仍把鴨舌帽放在膝蓋上.他的帽子看不出到底是皮帽、軍帽、圓頂帽、尖嘴帽還是睡帽,像是一盤大雜燴,反正是便宜貨,說不出有多難看,好像啞巴吃了黃連後的苦臉. 帽子是雞蛋形的,裏麵用鐵絲支撐著,帽口有三道滾邊;往上是交錯的菱形絲絨和兔皮,中間還有條紅線隔開;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頂是多邊的硬殼紙,紙上蒙著十分複雜的彩繡,還有一根細長的飾帶,末端吊著一個用金線結成的小十字架作為墜子的飾帶. 帽子是新的,帽沿還閃光呢.“起立,”老師說.他一起立,鴨舌帽就掉了. 弄得全班哄堂大笑.他彎下腰去撿帽子. 旁邊一個學生用胳膊一捅,帽子又掉了,他又撿了一回.“不必但心,你的王冠是不會摔壞的,”老師在旁邊打趣.學生都哈哈大笑起來,可憐的新生更加不知所措,不知道帽子是該拿在手裏,還是讓它掉在地下,還是把它戴在頭上. 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仍是放在膝蓋上.“起立,”老師又說了一遍,“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新生說了一個聽不清楚的名字口裏像是含了蘿卜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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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法利夫人(上)

“請再說一遍!”

新生仍是說了一個稀裏糊塗的名字,全班笑得更厲害了.“請聲音高點!”老師喊道,“聲音高點!”

於是新生痛下決心,像在呼救似的張開血盆大口,使出了渾身的力氣叫道:“下坡花力!”這下好了,越來越鬧,笑聲叫聲直線上升,那聲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號,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腳,有人學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變成零稀的叫聲,慢慢靜了下來,可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弄不準什麼時候還會爆發出一兩聲,就像死灰複燃的爆竹一樣的哭聲.老師隻好用罰做功課的雨點,來淋濕爆竹,教室裏總算逐漸恢複了秩序;老師又讓新生聽寫,拚音,翻來複去地念,才搞清楚夏爾. 包法利是他的名字,就罰這條可憐蟲坐到講台前懶學生坐的板凳上去. 他正要去,卻又站住了.“你找什麼?”老師問.“我的……”新生心神不寧,東張西望,膽小怕事地說.“全班罰抄五百行詩!”教師命令道,就像海神鎮壓風浪一般一聲令下,一場方興未艾的風暴被壓下了.老師生氣地道“都不許鬧!”

,一麵從高筒帽裏掏出手帕來擦滿臉的汗水,一麵接著說.“至於你呢,新來的學生,抄二十遍拉丁動詞‘笑’的變位法給我.”

爾後,他用溫和一點的聲音說:“回頭就能找到你的帽子,沒人搶你的!”

一切恢複了平靜. 頭都低下來做練習了. 新生端端正正坐了兩個鍾頭,雖然說不準什麼時候,不知什麼人的筆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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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上)5

⊙思⊙兔⊙在⊙線⊙閱⊙讀⊙

會彈出一個小紙團來,濺他一臉墨水. 他隻用手擦擦臉,也不抬頭看一眼依舊一動不動.上晚自習時,他從書桌裏拿出袖套來,把文具擺得整整齊齊,細心地用尺在紙上劃線. 我們看他真用功,每個詞都不厭其煩地查詞典. 當然,他沒有被降到低年級去就是靠了他這股勁頭,因為他即使勉強懂得文法規則,但是用詞造句卻並不高明. 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給他啟的蒙,他的父母為了省錢,要不是拖得實在不能再拖了,還不肯送他上學堂.他的父親夏爾. 德尼. 巴托洛梅. 包法利,原先是軍醫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前後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牽連,不得不在這時離開部隊,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贏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兒的歡心,使他順便撈到了六萬法郎的嫁妝.他長相漂亮,嘴唇上邊的胡子和絡腮胡子連成一片,喜歡吹牛,總使他靴子上的馬刺鏗鏘作響,手指上總戴著戒指,又穿著光彩奪目的衣服,外表看起來像個勇士,平易近人又像個推銷員. 婚後,頭兩三年他就,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煙鬥一大鬥、一大鬥地吸煙,晚上戲不看完不回家,還是咖啡館的常客. 這都靠老婆的錢過日子,嶽父死了,沒能留下多少財產,他不高興,開一家紡織廠,又折了本,隻好回到鄉下,顯顯身手. 但是,他既不懂得織布,也不懂得種地;他的馬不是用來耕耘,而是用來馳騁;他的蘋果酒不是一桶一桶賣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裏最好的雞鴨,都供自己食用;就連他的豬油也用來擦亮自己打獵穿的皮鞋;沒過多久,他發現自己所有發財的念頭最好打消.所以他一年花兩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