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結婚,那就是我結婚了。一樣,一樣。」

能有人幫著圓了年少的諾言,也是種結局。

作者有話要說:

還有一章結局,在寫。

☆、尾章 歸路向晨曉(2)

到中午,婚宴結束。

喝醉的人都送去了樓上包房,或是直接回家。

歸曉在孟小杉辦公室卸妝,將臉洗得幹幹淨的,路炎晨抱著犯困的路初陽走進來,放到床上,推到角落,那小手裡還規規矩矩捏著請柬。秦曉楠跟著進來,一雙眼鎖著妹妹,因為大家交待過,今天他的職責就是看著妹妹,寸步不離。

小朋友特別喜歡晨曉照歸路這句話,因為路炎晨告訴過她,她的名字,「初陽」就等於「晨曉」,那是爸爸媽媽的名字。

所以從他在請柬上一張張寫這五個字時,小朋友就特有耐心地一張張拿過來,指著,一遍遍認字「晨」,「曉」,再指自己鼻子說:「初陽。」

他穿著白色襯衫和卡其色運動短褲,一如當初,最早見著時的裝束。

路炎晨的便裝不多,照他的話來解釋,因為不像軍裝那麼有紀律約束,基地的製服也可以作便裝,用途不大,買來浪費,現有的就夠穿。所以家裡的衣櫃隻辟給他一個小格子,全是製服,便裝不超過五套,這一套就掛在最右側靠牆的位置。

「你故意的吧?」歸曉都沒留意他是帶著這身便裝回來的,躡手躡腳挪到他身後,「這身衣服我記得,你四年前穿過。」

路炎晨給秦曉楠打了個眼色,帶歸曉離開。

路初陽本來就黏爸爸,見爸媽一道要走,翻滾著要下床,被秦曉楠好言好語勸著。一歲半的小女孩手腳不知輕重,掙紮著,啪地拍到秦曉楠右臉。滴溜溜的眼睛,登時不動了,傻了,秦曉楠心疼的忙勸說:「不怕不怕啊,哥哥不疼,來,來,這邊再打一下。」

……

路炎晨從孟小杉那裡弄了輛自行車,喝了酒不能開車,準備用這個帶歸曉重溫舊路。

鎮上變化大。

兩人爭執了一下路線,聽從了新娘子的要求,從原來市集的東北角騎進去,尋找曾險些被她掏空過的精品屋位置,再繞回到鎮上的主路,找牛肉麵攤位,找那個檯球廳,那個二層樓的商場。兩人在中學校門外,張望裡頭,學生在補課,操場翻新了,大楊樹還在。

校門口的小賣鋪不見了,堵上了厚厚的磚牆,白塗料掩蓋住了所有痕跡。

歸曉挺悵然地望著那牆:「我就記得這小賣鋪有兩個門,一個對著校外,一個對著校內。你剛復讀那陣,有一次我從校內的門走進去,正好你從校外那個門進來。路晨你知道嗎?當時屋子裡所有姑娘都在偷看你。」

她還挺驕傲:「我沒偷看,我是明著看的。」

路炎晨人在樹蔭下,從褲兜裡掏煙盒。

一會兒要去加油站,那地方沒法抽煙,這裡先解決了。歸曉說完又去探頭探腦觀賞校園,他劃亮打火機,湊近煙頭,點著了,深吸了口煙遊走在肺腑之間:「看差不多行了,過來站著。」那裡太曬,看她的臉頰都曬紅了。

歸曉戀戀不捨,倒背手跑過小馬路,走到他身旁。郵局外,學校對麵。

他抽煙,她看著。

校門口守門的警衛也不曉得兩人是做什麼的,看年紀吧,孩子應該不到唸書的時候,可又猜不透大夏天的,正午時分,站在校門外能做什麼。

他將煙塞進嘴裡,騎上車,載歸曉去往她點名的地方:四年前,兩人重逢的加油站。

路上沒有遮陽蔽日的樹蔭,曬得她胳膊疼。

五分鐘的路程。

自行車載著她拐入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