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那東西究竟又是怎麼跑入周鈴雨屍體腹部裏去的,恐怕沒有人能知道了。

舒曉若醒來後,竟然失了憶,她忘記了最近一個月的一切,包括我的一切。看著去探望我的她,她笑得十分的燦爛:「你,是誰?」

「算是朋友吧。」我淡淡答道。

「很好的朋友嗎?」

「嗯。」

她燦爛的笑容如同絕美的花朵,「難怪,我有一種熟悉的感覺。」

事件總算是結束了。

寫出這本書,其實並不是為了記載自己的離奇經曆,而是想對所有的在校生給個警告——不要毫不在意的玩稀奇古怪的靈異遊戲。

特別是鏡仙的遊戲。

更不要在遊戲結束後胡亂照鏡子。

因為誰知道,陳老爺子的下一塊骨頭,又或者比他的骨頭更加可怕的東西,會不會就在你玩遊戲的地方,正靜悄悄的,安靜的等待著你們的到來呢?

世界上沒有捷徑可走,得到一些,就一定會付出一些。

當你們在玩能夠實現願望的遊戲時,或許,隻是圖了一時的高興。但,付出的,或許就是——

你的命……

——《鏡仙》全文完——

作者注:貫穿本書全文的「香屍」事件是真實的,參考於《走近科學 香屍謎案 清代女屍散奇異香味》,有關部門對其進行過調查,文中基本上對調查文獻進行了引用,並將其延展開來融入了劇情中。前半段真實,後半段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

後記

又到給書寫後記的時候了,趁著趕稿的閑暇時間,便寫下了這些東西。

最近傭人不在,三餐突然變得很沒有規律起來。總的來說,足夠害得我每天都沒飯吃。早晨食譜:米粉。午飯:迷茫。晚飯:繼續迷茫。家裏的狗狗也陪著我迷茫。

嗚嗚,生平第一次有種殷切的期盼,召喚傭人回來。

今天早晨又是吃米粉,吃得胃寡寡的。中午跑去吃了一大碗肥腸粉,胃倒是不寡了,但午覺的時候腦海裏滿滿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美食。

不知為何,突然想起了大學時候常吃的那種巧克力。

其實,我是頗為討厭吃巧克力的。但是有一種巧克力我喜歡——布魯塞爾的手工巧克力。

布魯塞爾一向都有巧克力之鄉的美譽,一提到買巧克力,大多旅遊的人都會到最有名的Neuhaus巧克力店去,或許是因為那裏的truffe很有名的緣故吧。

不過在那個地方混跡了很久的我,當然知道哪裏好吃且更實惠。

比利時的巧克力商店之多,其他國家是不可比的。巧克力最早隨著殖民曆史從中南美傳到歐洲,各國都對其有所貢獻。

比利時最大的貢獻,是在巧克力裏加了餡兒,叫做praline,或者trufflechocolate。比利時人愛吃巧克力是有名的,據說一個比利時家庭每年在巧克力上的消費,相當於在肉製品上消費的三分之二。

那時候我在荷蘭的西部留學,和比利時隔海相望。通常想吃巧克力的時候,就會坐一個多小時的免費餐船,再轉兩次Bus到布魯塞爾。在隔了Neuhaus店右邊大約五、六條街的地方,有個做手工巧克力的家庭小店,很溫馨的小店,那裏有我最喜歡吃的一種怪異巧克力。 ╩思╩兔╩在╩線╩閱╩讀╩

不知道那種巧克力的名字,但是樣子和味道我還記得清清楚楚。那種剛做出來的巧克力還是流質的,味道沒有太濃烈的COCO味道,不過那種巧克力的保值期隻有三個小時,完全凝固後就很難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