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明亮,充滿了溫暖和幸福。阿臻就是我幸福的源泉。

課後他會抓著我做練習題,一遍又一遍給我講題,我基礎差,有時氣得他跳腳。他便說:「阿笙,如果你不能跟我考上同一間大學,那我可就要換女朋友了。」我氣得抓了他的手來咬,痛得他直叫。

我體寒,無論冬夏手腳都很冰涼,他便從家裡每日帶溫熱的紅糖薑棗茶給我喝。冬天的時候我愛糖炒栗子和烤地瓜,下了晚自習之後便會一起走到學校附近一個老大爺那裡去買,因為我隻吃他家的。

那時候的我以為擁有了秦臻就擁有了全世界,他包容著我,滿足我一切任性的要求,寵溺我,讓我像浸在糖罐裡一樣甜蜜。我真覺得秦臻是上天補償給我的,我一輩子都不會失去。可是我忘了,這世界上,沒有永恆。

素言是我的閨蜜,我唯一的好朋友,在認識秦臻之前,我們便是無話不說的關係。但到底是無話不說,我分享了我所有的開心和快樂給她,卻忘記了問她是否快樂。素言在班上一直也是屬於文靜的女孩子,冷淡少言。我從來不知道這個平靜的女孩子內心竟然隱藏著波濤洶湧的巨浪。

她也喜歡阿臻,卻從未告訴我。然而我一遍又一遍與她分享的那些話,像一個魔咒一樣,在她的耳邊盤旋,激起她的妒忌。在我們高三,離高考還有兩百多天的時候,我和阿臻吵架了。他急切地想提高的成績,而我那時隻想有他就足夠了,別的我都不能放在心上。我們激烈地爭吵,然後冷戰,我去找素言訴苦,哭得一塌糊塗,還第一次喝了酒。

我喝醉了,沒有看到他給我打的電話,沒有看到他的我發的短信,甚至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刻,他還是給我發短信,讓我原諒他。如果早知道這場爭吵會讓我從此失去他,我絕對不會跟他吵,我會好好地聽他的話,認真的學習。

我睡在了素言家。而素言用我的手機給阿臻發了個短信,說我在酒吧喝酒,並且發了詳細的地址信息給他。素言穿上了我的衣服,背影足以與我以假亂真。我和她本來就相像,相同的長髮,差不多的高度和身材,再加上我的衣服,秦臻錯認了她是我。

在經過酒吧門口的時候,素言被幾個喝醉酒的小流氓纏上了,她大驚失色,這些意外不在她的計劃之中的。恰好秦臻追到她,看見幾個混混對她動手動腳就衝了上去,將她護在身後。然後那些混混人多勢眾,阿臻雙拳難敵四手,最終被製服。為首的那個混混居然對他說,隻要阿臻肯陪他一晚,他就放過他和素言。阿臻不肯,用頭狠狠撞了一下那個男的,那個男的惱羞成怒從袋子裡掏出一把刀捅進了阿臻的腹部。

素言被嚇得大驚失色,拚命叫:「殺人了,救命啊。」引了一些人的注意。那些混混看見地上成片的血跡便慌了神,逃走了。四周有很多人圍觀,但無人敢上前幫素言。素言抱著渾身是血的秦臻,一句話也說不出,隻知道哭。

阿臻說:「別哭,我早知道你不是她。你沒事就好。你替我發個短信給她,就說對不起,原諒我。」

原諒我再也不能陪在你的身邊,愛你,寵你,縱容你。原諒我沒有遵守承諾,以後的路你要自己一個人走。原諒我隻是太愛你,卻隻換來情深不壽的結局。

☆、最終章

阿臻就這樣離開了我,我就像被抽乾了生氣的木偶,空洞的眼神裡都是對這個世界的絕望。我以為那就是我的萬劫不復,我以為我會就那樣走完我的一生,可是上天終於還是眷顧我的,讓我遇見了你。

曾經以為是永遠塵封的傷痛,永不會再被提起,但是如今這件事竟能被這樣輕描淡寫地講述,不是當初的傷痛已經消失,不是傷痕不夠深刻,是因為時光把該帶來的人帶到了身邊,彌補了所有的遺憾。

讓我們哭著的事情,總有一天會笑著說出來。

從墓園出來,餘笙帶陳瑾南去了超市,選購一些伴手禮。見慣了市麵的陳先生有些許緊張,握著餘笙的那隻手心裡滿是冷汗。餘笙捏捏他的手笑著說:「別緊張,我爸媽又不凶的。再說,你又不是醜媳婦。」

陳瑾南說:「我隻是怕等一下表現不好,叔叔阿姨不把你嫁給我。」

「誰說要嫁給你了。」這人竟在大庭廣眾之下說這樣的話,餘笙撇開頭不理他卻被他大手一撈抓了回來。

「你都是我的人了,不嫁我,還想嫁誰。」他的氣息就在頸間,溫溫熱熱的,惹得餘笙直縮脖子,因為很癢,再加上他在大庭廣眾之下講這樣私密的事情,讓她直想把頭埋到地裡麵去。

餘笙越是害羞,陳先生就越想逗她。可是小貓被惹急了也是會抓人的,餘笙用手捏捏陳先生的臉,說:「我看看你最近是不是長胖了,臉皮都厚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