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已經這樣挑明了說了,我還有什麼反抗的餘地麼?
隻有順從。隻有順從。
因為他是演藝圈裏的王。
黎華把車停在我曾經再熟悉不過的酒吧門口,還是那樣閃爍的霓虹燈,那樣打扮得暴露化著濃妝的小姐——隻是身邊換了個人而已。
世界不會因為我們的分離而改變,地球還是在轉,酒吧還是在開,小姐依舊濃妝豔抹。而你呢,是否還和從前一樣,流連於這樣糜爛的世界裏?
但我不想遇見你。不想勾起所有的回憶。不想再為你費神費心。不想再為你痛哭流涕。不想再為你徹夜難眠。不想再為你寢食難安。
“放鬆一下吧,從現在起,別把我當黎華。”黎華解開了安全帶,對我說。我還沒反應過來他那句“別把我當黎華”的定義究竟在什麼位置,他就從座位旁邊的紙袋子裏拿出一頂黑色的假發,熟練地戴在頭上,遮掩住了他原本亮麗鮮明的紅發。
他黑發的樣子看起來很成熟,不像是演藝圈裏那些衣著奢華的藝人,反而像一個事業有成的青年男子。
我正在思考他換假發究竟和別把他當黎華有什麼關係,他便下了車,走到櫃台小姐的麵前——這間PUB因為有很多明星出入,為了怕造成混亂,所以出入都要登記,弄得像個高級會所——
“你好,我是歐凱文。”黎華特別淡定自若地說出這句話。
我的大腦在飛速運轉著歐凱文究竟是怎麼回事,然後突然想起黎華原名叫歐凱華,而他有個弟弟,估計就是這個歐凱文——但是他幹嘛要用別人的名字。
黎華見我呆呆地站在一旁,湊到我耳邊說:“別用你的真名,小心被娛記盯上。”
我馬上恍然大悟,心領神會地把自己的頭發編成一個麻花辮,發揮出了我讀了四年的表演係的知識,模仿著黎華特別淡定自若的神情,對櫃台小姐說:“你好,我是莫筱筠。”
於是黎華一副“孺子可教也”的表情朝我讚賞地點了點頭。
於是我趁他走進酒吧的時候在他身後用力地翻了個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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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樣子,PUB裏麵的搖滾樂開得震耳欲聾,人群跟螞蟻一樣堆在一起,舞池那邊是不停變換的旋轉燈,五顏六色的光閃得人眼睛發花——不過有一點不同,PUB似乎加了一些新的表演,比如說台上那些在鋼管旁邊伴隨音樂熱辣起舞的鋼管女郎們。真是看得男同誌一個個血脈噴張,女同誌一個個心血短缺。
越往裏麵走,人群越多,這裏就是一個顛倒了日夜的存在,像是越到深夜,來這裏的人越是精神。
這裏的每一個人,都有一顆糜爛的心。
黎華張口好像在對我說話,但是由於太吵,我根本什麼也聽不見,於是扯著嗓子對他喊:“你說什麼啊?”
黎華看了看四周越來越擁擠的人群,還有幾個女的一進來就對他虎視眈眈——他這種級別的妖孽,估計沒一會就在女人堆裏沒了頂了。他沒有再說話,隻是很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把我帶去吧台那邊。
他拉住我的手的力道很輕,像是街邊扯著氫氣球小孩子的手,隻要稍微一用力就可以抽離。但我卻沒有,就是任由他帶著,感覺四周圍好像一下子安靜了很多。
他的手就像絲綢一樣滑膩,手指十分細長,握上去就覺得這樣的手一定是適合彈鋼琴的。以前聽媒體說過黎華的鋼琴好像彈得很不錯,高中時代得過很多的大獎,隻不過他進演藝圈後從來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