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裏。她搬到能讓她感到稍稍溫暖的地方,唐人街。但是,這裏沒有裏昂。
托琴行老板的福,她在這裏找了家店麵開了個不大書店,櫃台邊擺了架黑色的鋼琴,閑著無聊時彈一曲。
書店的後麵就是住的地方,二層的小樓,沒有多大。這就是她安定的地方,當然她還要給書店和琴行的老板打工,她的存款全都砸在這裏了。
那天的談話結束於她發現他流血的手臂,胸上傷口一直在流血,衣服也已經透濕,但他卻像沒事人一樣聽她說話。等她把傷口包紮完畢,那個話題自然也不了了之。。a5bfc9e07964f8dd
其實安然也已經感覺到了,他根本不會跟她走。也是她太想當然,她憑什麼認為他一定會跟她離開,他們並不是多親近的關係不是嗎?沒有誰離開誰不能活下去。
她當然也可以在另一個地方好好的活下去,然後懷念他。畢竟,在這個世界上,他是對她最好的人了。雖然他從不言語。從他那時把她拉進屋,收留她開始,他就已經是她最重要的人了。他總是認為她太小,不明白怎樣才是正確的。但他又怎麼會知道,她早已足夠大,能夠正確選擇誰是她喜歡的人。
她也看到那天在他走後,放在冰箱裏的蛋糕。但這又怎樣,哪怕他對她這麼好,他也不會跟她走。所以,她隻是留著張字條,什麼也沒拿就離開了。
安然來到這裏已經快一星期了,日子很平靜。每天趴在櫃台上寫寫琴譜,翻譯翻譯資料,接待幾個客人,每天過的簡單的不得了。隻是偶爾想想裏昂。
這天沒什麼不同,還是一樣平靜,一上午沒有一個客人,在快到中午時卻收到一張字條。字條皺巴巴的,她打開,上麵隻有一行字,字很醜,卻讓她心跳驟停。
“有一朵花……,我想,她已經馴養了我……”。
門上的風鈴傳出響聲,她抬起頭,一個熟悉的影子出現在眼前,眼睛已經模糊,但還是能看見。修長的身體,戴著黑色的眼鏡,看不清五官,灰色老舊的針織帽,穿著白色裏衣,黑色寬大的風衣,褲子穿的永遠漏出白色襪子,黑色的皮鞋,拎著不大不小的箱子。
隻是現在,他卻微微笑起來,“Ann……”。
【番外】
看著他把所有的東西搬進來,像是要在這裏紮根。前麵已經暫時關店,她趴在沙發上,明明很高興,卻還是努力嘟起嘴巴。”你是準備住是這裏的對嗎?那你的工作呢?你不是本來不願意的嗎?”
他擦拭著銀皇後的樹葉,聽到她的問話有點慌張,“我已經把工作交接好,往後不用再殺人了。不過以後做什麼,我還沒想好。我不知道自已還能做什麼,我隻會殺人。”說著他有點茫然。
“咳。你既然跟著我,那工作我也會一定給找好的。你不用想那麼多。”她咳嗽了兩聲,有些不自然的轉移話題。她不喜歡他說這些,什麼叫隻會殺人。他要是隻會殺人,那她怎麼會這麼喜歡他。
”安,我已經習慣了早晚一杯牛奶,一天三頓飯,早上喝粥,中午吃飯,晚上有什麼吃什麼。衣服有人洗,櫃子有人收拾,一抬眼就能看到你看書的身影。”他放下手裏東西,走到沙發前蹲下看著她,輕輕的撫摸她的頭發。“安,你馴服了我,你得負責。”
“什麼啊。真狡猾,明明是你馴養了我。”沒有裏昂,哪有安呢。真是狡猾。她很小聲的嘟囔,把泛紅的臉埋進手臂,卻又想到什麼突然抬起頭,“那麼,你答應我,等我長大,你要娶我。”
裏昂張了張嘴,又閉上,有些無奈,“你還太小了,現在別想這麼多,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