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段(2 / 2)

“你說你愛我的。”她摟著他的脖子,親昵的偎在他的肩窩,他倆始終是契合的,就像是從來不曾分離似的。“你說你愛我,你說會愛我到海枯石爛,你說至死不悔……你說的我都記得。”

“欣雅--”

“我離婚,你開心嗎?反正你又不愛你老婆,何苦霸著她不放?像我老公,他霸著我不放的結果就是讓兩個人痛苦,最後還不是以離婚收場?”她大言不慚的說:“我是覺得我可以試著喜歡他,結果呢?愛情這種東西,沒感覺就是沒感覺,什麽日久生情,全都是騙人的!雲非,你其實很高興我離婚吧?”

“我很開心。”他並不想隱藏自己的心意。

乍聽到她要跟她丈夫離婚,他隻覺得滿心歡喜,恨不得親眼看到她簽字的瞬間。

所以他才會陪她到律師事務所,看著她開心得像是要飛起來似的,他的心也跟著飛揚。

可這些感覺,在莊欣雅提到要他離婚之時卻沈了下來,好像剛才的欣喜隻是一種幻覺。

他想起了於子楓--他從來不曾在於莊欣雅獨處時會想起其他人的,但此刻,他卻想起了那個像溫水般的女人,他想起了她的笑容。

他是怎麽了?

他該和莊欣雅一樣很開心才對,他應該要開心得大笑,而且要響應她的親近,可是他卻隻能任她摟著、靠著;他的心不再為此而雀躍,那種雀躍的感動仿佛和他們的過去一起留在過去的時間裏。

“雲非,告訴我,你愛我嗎?像以前那樣告訴我。”

“我愛你。”他沒有遲疑,他心想他是愛她的、他是愛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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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你還愛著我,我們去慶祝,我一定要去慶祝恢複單身,我們走吧!”從他的腿上跳起來,她拉著皮包就要出門。

“等等,我先打個電話。”他記得在自己關機之前,於子楓曾打過電話想找他。

“走啦、走啦,邊走邊打;我們要去哪裏慶祝好呢?我想想……”

大門被關上,客廳回複了寂靜和幽暗。

此時書房的門被推開,燈光隨之泄了出來;於子楓抱著食譜走出書房,臉上滑落一行淚!

她沒將書房門關緊,所以聽到了他們的對話。

他們或許是太過開心,才沒註意到玄關有她的鞋子,還有客廳的燈是亮的。

她的預感一直都很準,果然,這次也沒出錯--慕雲非已經要離開她了,他喜歡的那個女人再次回複單身,他和她離婚隻是早晚的事。

莊欣雅的話刺痛了她的心--莊欣雅說的是她丈夫,可聽在她的耳裏卻成了她,她若不識趣的離開,不就成了霸著慕雲非不放的人嗎?

他還愛著莊欣雅,他對她的離婚感到很高興,果然如此。

愛他是她的一廂情願,一個人的獨戀永遠輸給兩個人的相愛;他們終於可以在一起了,他們就要有情人終成眷屬了,真正的主角回到舞臺上,而她這個配角也該是離開的時候了。

走進房間,她從衣櫃裏拉出兩隻行李箱;衣櫥裏的衣服沒因這段婚姻而有所增減,書房裏的食譜也不曾多過。

她想起那天向他說愛,他那怔忪的模樣,原來她給他愛情是可笑的表現,他需要的從來不是她的愛情!

這些都是她知道的,隻是一旦再次攤在陽光底下,她還是會痛。

愛情有一種形式叫做放手--她想起了很久以前他曾說過的話語。

她希望他能幸福,所以她是否該放手讓他走?

收完衣服和食譜,就像初到這間房子時,她一樣帶著兩隻行李箱;原來……離開是這麽的容易。

該還他的東西她放在房間,無論是手機,或是他們曾經有過的回憶;走出這扇門後,他們之間就沒關係了。

關上門的於子楓拖著行李箱,走進電梯裏。

慕雲非和莊欣雅的對話仍在她的耳邊飄來繞去,使她握著行李箱提把的手指抓得更緊,此時她的指節泛白,就跟她的臉色一樣的難看。

走出電梯,在樓下等著她的小妹一眼就看出她的不對勁!

小妹原本想告訴於子楓她剛才看到石頭男和女主角一起走出這棟公寓,可一見到於子楓的臉色不對,那些話便全都吞進肚子裏。

“子楓姐,你的臉色很難看,幹脆先回家休息好不好?我會跟子宣姐解釋的。”小妹看見她腳邊的行李箱,說出去的話已收不回--她大概知道於子楓做了什麽事,隻是心裏知道,卻不想確認。

不會是在她沒看到時發生了什麽事吧?剛才子楓姐明明還很開心的要把好消息當做驚喜送給老公的不是嗎?

於子楓搖搖頭,“我沒事。”

家?那已快不是她的家了!

“可是你的臉色太蒼白了。”用蒼白來形容還算好聽,真要說應是慘白,就像是把麵粉抹在臉上那麽白!

她還是搖頭,拒絕了小妹的提議,她想笑,想讓小妹安心,可是她笑不出來了。

“子楓姐,這樣不行,要是就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