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後記
寫完最後幾個字的時候,北京下起了雨,外麵有些冷,我心裏也有些冷。
從開篇開始,我想大多數人就讀到了悲劇的味道,我沒想突兀地設計圓滿,引用蘇彤的話,圓滿這兩個字奢侈的可笑。
熟悉我的朋友可能知道,我在2005年曾經在網上發表過一個長篇小說,叫做《 弟弟,再愛我一次》 ,那就是這篇小說的前身。但是現在大家看到的《 花開半夏》 與《 弟弟,再愛我一次》 是完全不同的,除了主要人物關係我沿用了下來,兩篇文字幾乎沒有一句話是相同的。之所以做了這麼大的改動,還是因為這個題材。《 花開半夏》 是根據一個真實案件改編的,雛形來源於我學生時代看的一本雜誌,那本雜誌裏有一個寄信欄目,就是可以把寫給其他人的信,在雜誌上公開發表。我看到的就是一封20 歲左右的女孩子寫的信,收信者是個已故去的男孩。字裏行間能看出來,那個男孩是個少年犯,在一起涉黑案件中被傷害致死。因為男孩比女孩小一些,所以女孩叫他弟弟。最後一句話我印象很深,女孩說,弟弟,你答應我一定回來的,你忘了嗎?
當時看完這封信我很欷歔,還特意寫了篇風花雪月的短篇,以手抄本的形式在同學間傳閱,名字就叫《 再愛我一次》 ,那就是我寫過的第一篇小說。後來到了2005 年我重新拿起了筆,為了紀念我最初的文字,我就用同樣的題材擴充成了《 弟弟,再愛我一次》 。那會兒我隻看中了這一段淒美的愛情,因而表現的也是愛與命運的主題。但是到了今年,當我重新回想這個的時候,我有了不同以往的想法。
不管是雜誌裏的男孩女孩,還是魏如風和夏如畫,他們的愛情之所以成為悲劇,是因為涉及了少年犯罪。
有的朋友可能要問,真的有這樣的事情嗎?年紀那麼小也會做這樣的事嗎?我要說,有,真的有。
少年犯罪是一件灰暗且令人惋惜的事,但是它距離我們並不遙遠。
看過《 匆匆那年》 的朋友應該都會記得,我在裏麵寫了一個少年犯罪的案子,男孩李賀在與社會青年的鬥毆中被彈簧刀紮中肝髒,死在了學校門口。這也是個真實的事件,是我上初中時同區的一間學校的事。我有一個朋友和死者還很相熟,他甚至告訴我,那天下午打架之前,死者也叫他去幫忙來著,但是恰巧他有事,就沒過去。結果第二天,就傳出了那人的死訊。後來我問他,如果你那天沒事呢?你會去嗎?他遲疑了一下,點點頭說,會去吧,誰也想不到他會死啊!少年時代誰能想過會直麵死亡呢?可少年犯罪就是這樣,在想不到並沒準備的時候突然發生。
原本我以為這是個極少的個例,可是沒想到在網上關於《 匆匆那年》 的討論中,我看到很多人說起這件事,這些讀者都猜測《 匆匆那年》 確有其事,理由就是在他們學校,曾經也發生過“李賀事件”我數了數,裏麵提到的學校至少有十幾所,而且全國各地都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