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章 情何以堪(2 / 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國家機關工、工作人員絢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以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處罰:(一)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二)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三十畝以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法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礦霸馬三強的強發礦業有限公司毀壞農田數百畝,且欺淩百姓,作惡多端,危害群眾生命財產,民憤沸騰,怨聲載道。

礦區群眾聯名上書請願:希望高層人民集團派出清廉領導員實地徹查,將礦霸馬三強連同貪汙瀆職的隆江集團國土資源局局長潘文道以及環保局、安監局等領導商勾結的腐敗分子繩之以法,還我青山綠水,還我耕地農田,還我交通道路!否則,我們將“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婁蘭終不還”,直至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看完這疊厚厚的材料,顧雨薇徹底失眠了!

看完這疊厚厚的材料,顧雨薇徹底失眠了!

這是血淚控訴啊!字字句句都敲打在顧雨薇的心坎上!

看著這些文字,顧雨薇能想象得到這些樸實的鄉民,遭遇了怎樣的非人對待!

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卻要飽受欺淩,卻要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田地被侵占而上告無門!

他們想要一片青山綠水,想要自己的責任田聊以生存,都變成了一種奢望!他們甚至連出行的道路都被堵住,他們的世界似乎是與外界隔絕!

這是在春江這片土地上的鄉村嗎?這是在朗朗乾坤下的馬口村嗎?這是在號稱建設法治社會的國家裏嗎?

這一切,怎麼看著那麼像回到了舊社會呢?不,甚至是比舊社會更惡劣,更沒有人性啊!

顧雨薇也是生活在這一片土地上,而且她還曾經伺候著這個集團裏最大的掌權者,她也算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是這篇土地上的管理者之一,可是,她卻對這樣的現象一無所知!

她不知道古麗青是不是和她一樣,對此毫不知情。但是,她可以肯定,古麗青對這件事情至少是知之甚少的!

顧雨薇覺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譴責!一種無法言說的悲痛感湧上了心頭。

我們國家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的發展,有太多光鮮亮麗的地方,高樓大廈不比歐美發達國家少;也有太多值得驕傲值得炫耀的地方,京城魔都大都市,繁華更比歐美強!

更有太多有財富的人,國外揮霍一擲千金,過著窮奢極欲的生活……

但是,同樣是在這個國度,同樣是在這片土地上,卻有如此一群遭受欺淩的老百姓,他們為求生存而上下求索,為討公道而四處奔波,為捍衛自己僅有的一點尊嚴而百折不撓……

可是,麵對這些人,麵對這些處在苦難中的百姓,麵對這些遭遇了嚴重不公平待遇的人民啊,集團卻常常處於失語的狀態!

這個國家,口口聲聲時時刻刻教育一代又一代的人,要熱鬧祖國,要熱愛黨,要熱愛我們的國家!可是,當這個國家的百姓遭受欺淩和不公正待遇的時候,當他們連生存都困難的時候,當他們連做人的最後一點尊嚴都沒有的時候,我們的集團,我們的黨,在哪裏?在哪裏啊?

難怪有人會說,我們從小深情地熱愛著我們的集團我們的黨,可是,黨和集團卻從來不愛我們啊!

是啊,麵對這些苦難的百姓,作為一位黨委集團的領導者,情何以堪?

顧雨薇在自己小小的房間裏來回轉悠著,她的大腦裏一片混亂,她不知道自己拿著這疊材料該怎麼辦?鄉民們告狀無門,被敷衍塞責,她呢?她要把這疊材料送到哪裏去?送到哪裏去才能真正得到重視?

隆江集團國土資源局局長是正處級幹部,潘文道是個老江湖,顧雨薇雖然和他沒有什麼交往,但是,這個人她還是見過的,多少也了解一點。

實在是沒有想到,這個表麵上看起來文質彬彬,儒雅倜儻的“好”局長,居然會是和礦霸勾結在一起謀取巨額利潤的幕後老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