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31(1 / 2)

31 小華為小姨打官司

菊華自得知丈夫瞞著她在上海買別墅養美女並私生兒子後,就神經錯亂了。特別是莉莉離家當尼姑後,雖然家裏人都不敢告訴她莉莉離家的真相,隻對她說送莉莉到國外讀書去了。但由於長期看不到女兒,思念女兒,使菊華的病更重了。周老板本來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治療,但菊華娘家人堅決反對,周老板隻好請醫生定期到家給菊華打針醫治。

菊華的病不可能一下子治好,常常時好時壞。好的時候和正常人一樣,還幫著保姆一起做家務,把家裏收拾得幹幹淨淨、井井有條。發病的時候,就千奇百怪,沒個準頭。

最典型的一次是,菊華看到有個和莉莉差不多大的女孩路過家門,大聲叫著莉莉的名字,愣要拉這個女孩進家門,嚇得女孩落荒而逃。菊華邊喊邊追出老遠,直到看不到女孩的影子為止。第二天,女孩的父親找上門來,這個人還是周老板的老同學,對周老板還算客氣,對他婉轉地說,老同學你老板做大了,也要管管好妻子,別把過路的孩子嚇壞了,家裏實在太寂寞,幹脆想法把你女兒接回來陪陪你妻子,省得你妻子到處亂跑。周老板苦笑地說,腳長在她的身上,我也沒辦法。

話雖這樣說,周老板還是想了辦法。他知道女兒莉莉是叫不回來的,這個女兒的脾氣她是知道的,從小嬌寵慣了,隻有大人聽她的份,沒有她聽大人的事,隻要她決定的東西,九頭牛都拉不回來,父母別想扭過她。不過現在她雖然出家了,讓她回家是不可能的,但女兒在那裏還是讓人比較放心,比在家讓人省心多了。周老板已專門打聽過,莉莉在隆昌寺生活得不錯,還在讀書。至於菊華,他就關照保姆時時注意,不要讓她外出亂跑,她實在想出去,就由保姆陪著一起前往,免得再出洋相。

時間一長,菊華的病總不見好,周老板就有了想與菊華離婚的念頭。實際上開始也不是周老板自己想出來的,是他在上海的二奶想出來的。他的二奶傍上周老板,起初隻是看中他的錢,並不想拆散他的家庭。後來,她為周老板生了兒子,就漸漸地厲害起來。雖然看到菊華為此發了瘋,她開始還有些內疚,但看到菊華的病一直不好,周老板隻和她過夫妻生活,他和菊華已成了名存實亡的夫妻,於是就動起了想把自己撥正的念頭。所以,在一天和周老板溫存後,她就提出要成為周老板的正式妻子。周老板說,這樣不是挺好的嗎,你什麼也不缺。二奶說,我們的兒子要長大的,總不能讓兒子以後跟著瘋娘過。周老板想想也是,二奶還是有功的,為他生了兒子,菊華雖然給他生了女兒,但這女兒隻是名義上的女兒,今後自己養老送終肯定是指望不了她,還得靠兒子。但周老板感到現在自己首先提出離婚總是不太合適,就對二奶說,菊華現在病沒好,我先提出離婚,不光要被鄉鄰罵死,她娘家人也不會答應的。二奶說,那有什麼,你隻要把她安置好,給她買一幢房子,給她一筆錢,足夠她今後生活無憂,還能雇養保姆治病,不就行了嗎?周老板說,不過最好還是讓菊華先提出離婚。於是,兩人商量了讓菊華先提出離婚的對策。

有一天,菊花沒發病,吵著要找女兒時,周老板就提出,隻要你提出離婚,我就想法讓你見到女兒。這樣,菊華和周老板就來到鎮民政助理那裏要求辦離婚手續,說我們財產都分割好了。民政助理知道菊華有精神病,對周老板說,一方有病是不能離婚的,你們再考慮一下吧。菊華急著要見女兒,就說,誰有病,是我首先要離婚的,跟他沒有關係。民政助理看菊華這時神誌暫時是清楚的,但還是沒同意,對周老板說,我看最好還是等菊華病徹底好了再離比較合適,要不你如果能征得菊華家裏人的同意,我就幫你辦。

周老板隻好硬著頭皮帶著菊華到她娘家,他估計菊華父母親不會同意。但當周老板答應給菊華買一幢房子,再給100萬元存款,菊華父母竟爽快地答應了。

周老板高高興興地回家了,菊華就住在娘家,決定明天上午周老板來車接菊華一起去鎮裏辦離婚手續。

如果小華不知道此事,第二天,周老板就肯定和菊華辦好了離婚手續。偏偏那天是星期天,已在華東師範大學法律係上大四的小華周末回家取衣服,昨天星期六上午回的家,今天下午還來看看姥姥姥爺。周老板前腳剛走,小華後腳就到了。看到小姨也在,也沒發病就很高興。菊華因為女兒不在身邊,看到外甥女在也感到特別親,對小華說,以後小姨有自己的房子了,你要常來看小姨。小華一問,才知道小姨要和周老板離婚了,馬上感到事情的嚴重。就問,你能分到多少錢。菊華說,給我一幢別墅,還有100萬元錢。外婆說,這個周老板還算有良心,給了一幢房子,還要給100萬元,我們幾輩子都掙不到那麼多。小華說,你們答應了,有沒有立字據?菊華說,字據還沒立,明天辦離婚手續前再立。小華說,你們真傻啊,怎麼就這樣便宜了他。又問菊華,小姨,你是不是真想和他離婚。菊華說,他不想離,我也想離,他現在基本上都住在上海那狐狸精那裏,我和他再合下去有什麼意思?小華說,那好,我來幫你們辦好離婚手續,不過,你跟他說,過三天再去辦手續,離婚肯定沒問題,但不要告訴他,我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