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段(1 / 3)

,根本不是討厭我,而是壓根沒把握放在眼裏。

後來才覺察到,陳免隻是很悶而已,性格使然,沒和我說過一句完整的話,最多都是些發語詞。

"恩……""哦……""啊……"

如此往複。

他和可可也沒什麼話,兩人相交的時間隻有午夜的那幾個小時。

可他是個很自主的一個人,睡自己的覺,幹自己的事,吃自己的飯,玩自己的遊戲。

不管別人想什麼,或者看別人的臉色。

沒有包袱和壓力,我很羨慕他。

白天,他大多都是在睡覺,因為他都是淩晨才回來。

滿身的煙味,酒味,穿著時尚,錦衣夜行,偶爾會在家裏帶著大大的耳麥來回晃蕩。

我大概猜出他的職業--午夜DJ。

可可告訴我,陳免是即將畢業的大學生,他沒想過找個固定工作,隻是想著趁年輕做些想做的事,他年輕自由,但卻目標明確。

"他不想再回到自己曾經居住的那個小城市,那裏有什麼?一份穩定的工作,微薄的薪水?好吧,在塵土中我們辛苦奔波,卻在周末的時候,連場電影都無法負擔,多麼可悲!連市的氛圍和檔次都是那個布滿塵土的小城所不能相比的,這裏是石頭森林,人們都帶著盔甲麵具明爭暗鬥!你踩我我踩你!形象可怖,但卻有無限可能!你可以晚上華服美酒,白天睡覺,隻因為有人會為你買單!所以,他和我在一起,然後和相戀三年的女友分手。"

可可說這些的時候,就像講述一個平淡的故事,不帶絲毫的感情。

我知道自己應該說些什麼的,勸告可可不能沉淪放縱,要對未來有信心嗎?連我自己都不相信,又如何勸誡別人?

而我,也確實不覺得可可做的有錯。

可可提供金錢,買斷了陳免的愛情和青春,而這一切都是陳免所願意的,沒有人強逼他就範。

愛情可以有很多,但是優越的物質卻不是輕易可以得到的。

人離開了愛情還能活得下去,隻要維持一天三頓的進食即可,可單單有愛情,是無論如何都活不下去的。

始終都是活下去最重要。

而最要的更是要好好活著,盡享活著的每一天。

人生最長三萬六千天,隻不定哪天就被天崩地裂,疾病意外弄得戛然而止。

所以說,陳免是聰明的人。

他看透了這一切……

他堅守了愛情又如何,回家又如何?辛苦打拚,或許連套房子都買不起。而現在呢,他住在市區裏的好地段,穿著名牌,開著小車,衣食不愁,在他一生裏最好的時間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隻為自己而活!他不幸嗎?誰會相信?怕還有很多人想和他一樣不幸呢!

我問可可如何認識陳免,可可輕笑,"我是午夜十字路口的魔鬼,陳免是誤入歧途的小羊,不幸和我交易了靈魂!"

"我和他現在店裏的老板關係很好,有一日,我從門內出來,他在店門口和人吵架,然後他喊我的名字,我並沒有對他有絲毫的印象,那時的他和現在完全不同,很土但又自命不凡的樣子。原來他說要進去找人,但是保安不肯,我奇怪他為何認得我,他告訴我之前曾經去我的公司應聘,隨後,我把他帶到店裏,他也並不是找人,隻是想要進來看看。我覺得他青澀卻桀驁,便和他閑聊,幾杯酒下肚,發覺他有些像朱璃的眉目,便對他開玩笑,要不要從此跟我享盡榮華?沒想到,他竟然猶豫了,他說,讓我想想。而我,才認真的想,也想那樣也好……然後就成了如此這般……"

我聽完,淡淡一笑,"你並不是魔鬼,而是他心裏早就住著撒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