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的,大夫開的藥我有吃著,覺得比冬日裏身子舒爽多了……”
“如此就好……”
漸行漸遠的交談聲,消散在夜空中,整個將軍府都安靜了下來。┆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第二十三章
月黑風高夜。
爬牆送雞時。
當暮書墨下完了棋,剛想回去好好睡個覺,想起那小丫頭可憐兮兮地說要他送吃的時候那模樣,鬼使神差地溜進大廚房找了隻雞,任命地去烤了。
當他帶著烤好的雞從窗口跳進暮顏的臥房的時候,暮顏真的在正兒八經抄家訓,傍晚跟在她身邊的小丫頭已經不在了。
昏黃的燭光裏,少女握著毛筆寫得極是認真而安靜,沉在搖曳光影裏的半邊容顏,卸下了白日裏帶著點潑皮般笑意,安靜而精致地有種熨帖人心的高貴。
陋室、燭火、粗茶、布衣,掩不住的風華。
他不過這一愣,安靜而精致的暮顏已經嗅嗅鼻子,笑嘻嘻霍然抬頭,一看到暮書墨立馬放下了手裏的筆,屁顛兒屁顛兒地跑過去接過了烤雞,眉眼彎彎,墨色的瞳仁在夜色裏亮晶晶的,“謝謝小叔,小叔真好,等你許久了……”
原來,她是為了等吃的才抄家訓?
什麼風華?
就是個貪吃的潑猴!
不對,明明是隻焉兒壞的小狐狸!
暮書墨腹誹,方才一定是自己的錯覺。
他倒也不在意她和“誠意”完全不搭邊的道謝。一個翻身利落進了房間,唯一一張滿是刮痕、刀痕、還缺了角的桌子上攤著兩三張寫滿了字的紙,邊上還有一疊未動的。
暮府的家訓裹腳布一般又臭又長,甚至因著他幹的那些事,還有逐年變長的趨勢。他可沒少抄過,可以說他那一手還能見人的字就是那個時候練出來的。
他隨手拿起一張寫滿的,一愣,暗歎——好字!
倒不是現在帝都閨秀們流行的簪花小楷,她的字跡娟秀卻隱隱帶著了淩厲的弧度,看似隨意的筆觸卻又入木三分,低調內斂裏透著鋒芒畢露。
都說,看字識人。寫這樣的字體的主人,該是什麼樣的?
他瞥了眼捧著雞頭也不抬的暮顏,沒有筷子,沒有碗,她便隻拿著手吃,吃的滿手油膩也毫不在意。
嫌棄地撇過了頭——閨秀?她算哪門子閨秀?
“……真打算窩在這小院抄50遍家訓?”雖認識不過兩日,他卻也知道,這孩子斷不會這麼乖得模樣。
少女偏了偏頭,似在考慮這個問題,“不然呢?就算不是抄家訓,我也沒處可去啊!這熠彤裏,都是有錢人,開銷也大。我們那,50兩銀子可以吃一年的豬肉,到了這兒隻能喝一壺茶……小叔又不肯借侄女兒點錢,我還能去哪裏?”
至於50兩銀子在邊境小鎮能做什麼她真不太清楚,雖然呆了好幾年,但也沒真需要她上街采買的。不過胡謅嘛她還是會的,想必這個喝慣了50兩銀子一壺茶的公子哥兒,一定分不了真假。
她嘟嘟囔囔地說完,也難為能塞了滿嘴的雞肉還能口齒清晰,見暮書墨一臉高深莫測的模樣斜著眼看她,愈發淡定地真有那麼一回事的模樣,伸出油膩地爪子就想去抓暮小叔的衣袖,被他嫌棄地一把拍掉了爪子也不在意,傻笑著湊近,道,“小叔,借你侄女點銀子唄?”
“你要買什麼?”這孩子好像一直在動腦筋想要借錢,想著她初來乍到,的確也是沒有誰幫襯著,大哥那個糙漢子,軍營裏呆久了,估摸著也不會給她準備多少錢,如今來了這帝都,花錢的地方也的確多。作為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