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笙想了想,的確,不管他給自己什麼條件,他都會接受的,看這個有什麼用嗎?隻要按著它說的做就行了。”
譚笙快速的簽完合約遞給陸時說:“現在我可以走了吧,你不會再煩我了吧。”
譚笙簽完之後又是把合同遞給勞拉說:“去民政局把我們的結婚手續辦了,越快越好。”
譚笙聽到後很驚訝的問:“什麼結婚手續,我怎麼不知道。”
陸時揚了揚手上的的合同說:“你剛剛簽的。這上麵有一條約就是你要做我的妻子,不能提出離婚,不能拒絕我的條件,除非我厭倦你了,讓你離開。”
譚笙問:“這個和你剛剛說的有什麼區別嗎?不是一樣嗎?要把我困在你的身邊。”
陸時說:“不一樣,一個是在征求你的意見,一個是我的決定,隻要我同意就好。”
譚笙盯著陸時問:“那你答應我的讓我走呢,讓我離開你呢?”
陸時笑嘻嘻的說:“那你得等我把你玩膩了,願意讓你離開了,你才可以走。”
如果在此期間你走了,你會按照合同比以前欠我的更多。”
譚笙被氣得沒說出話了,口中隻說了兩個你,你。
陸時還補充的說:“後麵還有一個1000萬的合同,也就是說你簽了一張欠條,上麵欠的錢是1000萬,如果你敢離開我,你的公司沒有了,而且你還背上了1000萬的負債,我可以讓警察隨時通緝你。”
譚笙有些生氣了問:“你何必要逼我呢?”
陸時笑嘻嘻的說:“沒有逼你,隻要你不離開我,你可以慢慢選擇接受。”
譚笙知道她跟陸時爭吵是不會贏的,就說:“你先出去吧,我想靜一靜。”
陸時說:“既然你好了,那我先回家換身衣裳,去公司看看,這麼久都在照顧你,工作的事兒一點都沒顧上。”
譚笙沒有點頭同意,也沒有拒絕,陸時在譚笙的臉頰上親了一下,然後就走了。
其實譚笙也很想留在陸時身邊,可是發生了這件事兒,他能怎麼辦呢,如果留在陸時的身邊,隻會給他添加很多的麻煩和不順心。
譚笙也很明白一個道理,相愛的時候離開彼此還能懷念,如果等到兩個人彼此埋怨對方,那離開後就隻剩下恨呢,他不希望他和陸時變成這樣,他希望即使兩人不能在一起,但彼此的回憶也是美好的。
人總是越擔心什麼,什麼事情就來得越快,marry他在外麵躲了幾天觀察了一下形勢,他沒有聽到陸時和譚笙分手的消息,他有些忍不住了,它想跳出來搞些事情。
marry拿著他錄的攝像,他發了一份給陸時,還寫了一封威脅信,他讓陸時從譚笙和名譽中選一個,如果他選擇的是譚笙,他將把這個視頻曝光,讓大家都知道譚笙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如果她選擇名譽,那他就必須要拋棄譚笙。
這樣的一個選擇,對很多人來說一定會選擇名譽,因為女人可以再找,但是名譽一旦丟了,就很難再重建,即使過了很多很多年後,一旦提起這件事,那都是很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