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前的愛情故事〉翁鬧
一
想談戀愛。想得都昏頭昏腦了。為了戀愛,決心不惜拋棄身上最後一滴血,最後一片肉。那是因為相信隻有戀愛才是能夠完成自己的禸體與精神的唯一軌跡。我不敢說是奇蹟。它正是軌跡。為的是隻有它,也就是隻有戀愛,才能夠在這個宇宙間畫出我所尋求的某一個點,畫出能在一切條件上使我滿足的唯一的一條線。如果從這個意義出發,說它是奇蹟也未嘗不可。那麼,在這麼跟你談話時,必需鄭重提醒你:就算夾雜在千萬人中間,我也不過是一個絕對不會引人注意的凡夫俗子。所以,我想把自己所經驗的事,所想起的事等等,毫不誇張,也毫不歪曲地告訴你。你和別人的情形,我固然沒法知道,但至少就我自己來說,戀愛的開端總是慘痛的。
有一天─對,我想大概是在十歲的時候─在鄉下自宅的院子看見一隻把火紅的雞冠頂在頭上的公雞,突然撐開一邊的羽翼,以利爪踢起院子的泥土,隨即保持著那樣的姿勢,漸漸逼近一隻正在啄土的雪白溫順的母雞。我並不是存心要看而從開頭就看的。委實是那樣的情景偶然刺激到我的網膜。不過,這且不必管它。公雞簡直是在炫耀「老子的風采如何」似的,慢慢挨近母雞。把雞冠的紅色染得更深,撐得筆直,裝出全身忽然充血的模樣。你啊,在那時候,豈止是雞而已,就連人也會充血哩。請別笑!請別挖苦!因為我是在一本正經地對你說話。母雞呢,母雞像柔順的化身一般,瑟縮著身體,露出到處逃跑的樣子。其實,當公雞以電光石火的氣勢緊抱她的頸部,準備跳到她的背上時,母雞是逃跑了。為什麼逃跑?當然啦,不會說不要不要,因此隻好用行動來表示罷了。不用說,公雞越發兇了起來,像箭一般地追逐母雞。然後,這回以遠比當初更加兇猛的氣勢撲過去,像子彈一般地騎到她的背上。結果如何呢?剛才還想逃跑的母雞,不是突然放棄抵抗,彎下`身體了嗎?嗣後的行為,不用說了又何必說呢。就是這個!就是這一瞬間!我忽然想到,人一天到晚要忙碌,更詳盡一點地說,要裝出正人君子一般的麵孔,又是股票啦,又是生意啦,又是公司啦什麼的,到處吵吵鬧鬧,歸根結底,如果他們料想中沒有享受這一瞬間的話,我想他們絕不會那樣到處擾擾攘攘的。荒唐的念頭?當然是的。我是不成材的人。不過,一開始就跟你約好了,我隻是把一切的一切坦白的,毫不粉飾地告訴你而已。你從現在起,由於聽我的故事,會越來越認為我是荒唐;我縱然愚笨,也可以充分料想到這一點。無論你怎樣看待我,那是你的自由。完全是你的自由。可不是嗎?因為你絕對不會把我高估到能夠阻止或自由自在地左右你的意誌吧。我的意誌?不,我並不具備多大的意誌,更何況我又有首先尊重別人的意誌的習慣?自說自話,很沒有麵子,但請你相信,由於尊重別人的意誌,結果我心裏麵終於弄得跟失去意誌一樣了。我到喪失意誌為止的經過,本想告訴你,可是說起它來簡直就沒完沒盡,所以還是先往下麵講。話雖然這說,從我這樣跟你說話便可知道,我並不是完全喪失意誌的。這不是笑話。即使是我,也不想活到完全喪失意誌為止。因此,總而言之,請你隻要記住一點:就是我還剩著一小塊意誌。
好,回到雞的故事來。牠把著實殘酷的觀念移植到我身體中,然後滿不在乎地又啄起院子的泥土來。說實話,一直到那時為止,我總以為嬰兒這個東西,就像父母所講的一樣,是從石頭縫裏或頭頂上生出來的。但是,我變得認為沒有那個道理了。從此之後,就持續了一段長期的暗中摸索。暗中摸索的結果,想必你也可以推測,是違反自然,意外地提早帶給我一線光明。你可能知道香蕉的情形,放置不管,它當然也會熟,不過如果要它早一點熟,就得每天把它從甕裡取出來曬曬太陽,不然就把香蕉插在甕裡,從事所謂逼熟。這樣一來,原來要三個星期才會熟的東西,,隻要一個星期左右就熟,情形大致如此。三個星期跟一個星期,是相當驚人的差別呢。同樣的,我的少年時代也經過反覆的逼熟。於是,無論我願意不願意,我終於早熟了。我幾乎不能相信,在這個世界裏還存在向我這樣早熟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