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忍不住了,在回家的路上驟停,然後朝他喊:「都是你的錯!她們都不跟我玩了!」

方宸可惡地保持著冷靜:「我不喜歡她們。她們背地裡不喜歡你的。」

這我知道的,她們說我是假小子,長得不好看,學習也是靠著方宸。也就是家裡有錢。但我無所謂,那樣小的我已經很「有骨氣」,覺得自己明明又有錢又漂亮,才不管那些屁話。

「我不管!你去跟她們解釋啊!現在就去!」

順從的他真的轉身就要去找她們解釋,我攔住了他,可是「我說的是氣話,你不用去解釋了」這句話,卻憋在喉嚨裡,因為一點可笑的驕傲,死活說不出來。

我問他:「你要怎麼解釋?」

「我說我不喜歡你。」

「那她是不是喜歡你啊?」我學著某個女同學的口吻說。

「她也不喜歡我,還討厭我。」

我嚇了一跳,緊張地辯解,「可是我不討厭你!」

方宸在那裡愣了好一會兒,說:「我隻是這麼跟她們一說。」

他從我身邊跑過去的時候,還輕輕說了句「別擔心」。聽到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幼時曾經喜愛的玩具車。那是個日本品牌,質量好得很,卻被我弄壞了倒車功能,一個勁兒隻管向前跑。它最後是撞牆撞得太頻繁,電池殼子斷掉了,再也沒有向前衝的能量來源。

我驚訝地發現自己竟還記得那時的心情,更驚訝的是,與此時的心情微妙地重合了起來,精神的觸手在虛空中狂亂地想要抓住些什麼東西。

那天晚上,我孤零零地回到家,在晚飯前坐在方宸的房間裡,等他回來給他一個愛的驚嚇。可等來的竟是他與同學大打出手的消息。我看見他站在院子裡,他的爸爸劈頭蓋臉地罵他,而我的爸爸站在他們的身邊冷漠地看著這一切——他的冷漠是對方司機教訓兒子的認可。

我便一直躲在方宸的房間裡,看著他受苦,然後被帶出去,似乎是去給起衝突的同學道歉。這時候,家裡的保姆走了進來,幫我擦掉我自己都未曾察覺的滿臉眼淚。她告訴我,方宸是因為同學說我的壞話。這是他太衝動,與我沒有關係,明明早就答應了我爸爸,不論如何都不許打架的。

對啊,我想,他明明那麼聽話,就算冒著被我討厭的風險,也對我爸爸言聽計從。今天第二次打破了爸爸的戒律,也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得到爸爸持續的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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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結束後,方宸的住處從與我同一樓層的小房間,搬到了樓下。原本父親甚至不想再讓他住在這個院子裡,他甚至準備好了打發他們父子的錢,讓他們去市區買一所房子,錢還不還都不要緊。之所以改變主意,隻是因為我在他房間裡哭了整整一個晚上。

再進入那間熟悉而喜愛的房間的時候是個週末,裡麵已經幾乎沒有了方晨的痕跡,他細心地將我貼在他牆上的少女貼畫都清理得乾乾淨淨。他在房間裡留下了幾本書給我,便是我幾年前扔給他的十分簡單的英語故事書。我翻開來看,那裡麵密密麻麻寫滿了翻譯註釋,都是他那與我相反的、處處透著女孩子般秀氣的字跡。我本以為他真的像我一樣不曾翻開看過一眼的。

我問保姆:「他怎麼不親自把這些書給我呢?」

保姆答:「他一早就跟著方師傅出去了。你爸爸對他真是好,安排他去見A中的校長。」

A中不錯,卻與我要去的初中離得很遠,簡直隔了小半個重慶。

我抱著書胡亂扔在自己的書架上,然後一頭栽進被窩裡,度過了一個昏昏沉沉的上午。這太突然了,被方宸——我嚴重依賴著的小朋友所幾乎完全佔據著的日子,竟這樣戛然而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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