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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孫崇榮在一眼望不到頭的城市廢墟中已經獨自撐了整三天。

他的眼睛因為睡眠不足而充滿紅絲,嘴唇幹裂,手因為托著槍把太久而僵硬,長時間的跳躍奔逃令他的腿部肌腱疲軟得像煮熟的麵條,停下來後才發覺會神經質地發顫。他舔了舔唇,感覺嘴皮如幹硬的麵包殼,稍用點力大概就會脫落,可若有意撕扯,則容易扯裂受傷——他的下唇已然裂了一道口子,冒了點血,按下去有刺疼感。 孫崇榮被太陽曬得發脹的腦袋模糊地想著:人血嚐起來充滿鐵鏽味,就味道而言毫無美妙可言,但為什麼喪屍們會喜歡這種液體?

他們為什麼要以血為生,為什麼要以嗜血的麵目出現?為什麼會爆發喪屍潮,他們就如中世紀橫掃歐洲,帶走三分之一人口的黑死病一樣,肆虐之地一片荒蕪,隻餘下滅頂的窒息和絕望。

喪屍潮爆發後,城市一個個被廢棄了,曾經的摩天大樓現在成了寂靜的墓場,荒草和野生藤蔓在昔日時髦的男女們走過的時尚步行街上瘋狂滋生。它們在曾經昂貴的奢侈品商店外成堆盤踞,在空無一人的金融大道上深深紮根,枝繁葉茂,成長出另一種意義上的生機勃勃。它們大概成為繼喪屍以後與人類爭奪地球的第二大類物種,在難以想象的高溫下,一如既往地搖曳自得。

喪屍潮帶來的直接災難是國家荒廢,政體崩潰,人口大量喪失,伴隨而來的是致命的恐懼感和麻木等死的末日情緒。為了爭取最後一點生存的可能,人類被迫退回部落建製,以一種家庭為單位的粗糙共產主義作風維持一個群落的基本生存。活下來的人們拋棄自身的種族、拋棄他們原本不同的政見和意識形態,甚至拋棄他們原本迥異的價值觀,他們將戰鬥與覓食作為最重要的兩件事,將全部的生命力都貢獻在這兩件事上。文明在某種程度上被顛覆殆盡,現在的人類與他們幾萬年前的始祖一般,在基本的社會形態中為了活下去而日夜操勞。

新戰士孫崇榮是第一次參加獵殺喪屍的任務。他所在的部落駐地在離此不遠的城郊一處易守難攻的地方。廢城中殘留不少物資,但也潛伏不少喪屍,因此時不時要派出戰士進來偵察。這種任務光榮而危險,在出發之前,部落裏為他們餞別,這是華夏文明遺傳下來古老風俗,所有出征戰士每人均領到一碗溫酒,大口灌下。酒很酸,味道很衝,喝下去有股濃烈的灼燒感從喉嚨一直漫延到胃裏。孫崇榮的舌尖甚至可以分辨出劣質伏特加攙白葡萄酒的奇怪組合,但他不嫌棄,沒一個戰士會嫌棄,因為他們都知道,在這個時候能將為數不多的酒液拿出來,已經是部落能給予他們的最高禮遇。

孫崇榮還記得,當這碗酒灌下去後,某種風蕭蕭兮易水寒的慷慨悲昂伴隨著豪情萬丈頓時在胸膛處升騰燃燒。那一刻山風蕭瑟,頭頂被汙染的雲層晦暗而厚重,他一一環視過送別的人們,將那些臉龐記在心底。活了這麼久,他從沒有一刻像現在這樣渴望去為別人,為一種信念而奉獻自己,哪怕要為此犧牲生命,但他願意戰鬥到血流盡的最後一刻。

因為他在為爭取同伴的生存權而戰,這遠遠比為了自己活著而戰更激動人心。

然而,等他真正陷入荒蕪的城市時,他才意識到殺喪屍這件事有多艱險和令人惡心。在缺乏經驗的情況下,他與隊友走散,不得不獨立支撐。這三天來,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殺了多少喪屍,而無論他爆掉再多喪屍的頭,他都永遠不會覺得獵殺這種低等的人形生物能帶來多大的愉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