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王樂湧(2 / 2)

李沛沛憤怒到了極點,即使王樂美的鬼魂夜裏會把她掐死,她也要跟王樂湧離婚了。再不離的話,就要殃及到她的妹妹了。李沛沛的軟硬兼施再加上李和平的恐嚇,最終使這個為了尋得一絲安寧而存在的婚姻又以再次尋得一絲安寧為理由宣告破裂了。

婚離了,但是,還出了一個變態的事情。那是李沛沛和王樂湧待在一起的最後一天。他們是隔房睡的。李沛沛早就不讓王樂湧近身了。可半夜裏,王樂湧撬開了李沛沛的房間。他把李沛沛用繩子捆了起來,又扒光了李沛沛身上的衣服。他用他的刮胡刀一絲不苟地把李沛沛的陰毛和兩腋的腋毛全都刮下來裝進自己的口袋了。還好,幹完這件事情以後,他放了李沛沛。

王樂湧又回到了鳳林村。

兩個月後,王樂湧被抓了。他把一個妓女神不知鬼不覺地搞死了。他又用他的刮胡刀刮下了那個妓女的陰毛和兩腋的腋毛。最離奇的是,專業的法醫都鑒定不出來那個妓女是怎麼死的。

王樂湧被抓了以後,不知道為什麼,王樂美的鬼魂也漸漸從李沛沛的夢裏消失了。有一次,李沛沛去菜市場買菜,她在路過一個公共澡堂子並瞥了一眼的時候,突然記起,王樂美好像是不長陰毛和腋毛的。可是,不長陰毛和腋毛跟她的死有什麼必然的聯係嗎?她不是因為肺有什麼先天性的疾病一口氣沒上來才一命嗚呼的嗎?

吳鵬小時候是吳家村小團夥的頭目。寧做雞頭不做鳳尾,似乎是他信奉的一個不曾改變的信條。吳鵬的爸媽很早就出來打工了。吳鵬更是沒上幾年學,比爸媽晚不了多少年,也出來投奔外麵花花世界的顛沛流離了。吳鵬的爸媽來鳳林村最早,吳家村人口大規模的遷徙可以說是他們一手造成的。吳鵬爸媽在鳳林村的老資格,客觀上助長了他們兒子作威作福的囂張氣焰。吳家村的小頭目吳鵬又開始在鳳林村張羅他的隊伍了。他還是信奉著寧做雞頭不做鳳尾的原則。他拉攏起來的人對他的話絕對是言聽計從的。他們跟當地的一部分地痞流氓打架鬥毆。又和當地的另一部分地痞流氓交友甚歡。以前吳家村以及附近幾個村莊與他有過節的人來鳳林打工,他都讓他的弟兄把他們轟出去。他在鳳林村租了一個門頭。門頭裏放著幾輛電動車和幾種樣式的太陽能。這隻是一個幌子。裏麵房間設了麻將桌和小型的賭場。他提供地方,收取一定的風險費。他還幫過來找工作的人牽線搭橋,像一個非法的中介,無論成功不成功,求他的人都要上供點東西。因為他和工廠裏的一些頭頭腦腦有些來往,他推薦給廠子裏的人被錄用的幾率倒是比中介上大得多。

吳鵬進去過一回。那時候,他才來鳳林不久,還未滿十八周歲。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他能做的隻可能是給本地的一些痞子當跟班。那次,當地的幾個無業青年合夥從一個韓資企業偷出來一些總價值達六十多萬的鋼材,吳鵬作為從犯的跟班關進去一年。沒想到,這樣的履曆讓他出來以後很受歡迎。他進了一次局子,就像是找工作的人多了張文憑,再出來混,比以前那是順風順水了。而且,他在裏麵的表現很好,從頭到尾守口如瓶,沒出賣任何一個朋友。他慢慢混開了。等到有一天他感覺實力已經夠了,就一拍桌子跟那些他伺候的本地的痞子們鬧翻了。他自立了一個山頭。

吳鵬成了外地打工青年在鳳林村的頭頭。他們,被政府收管的李光頭們,未被政府收管的地痞們,鳳林村外麵的警察們,所有這些人之間都存在著一定的利益關係。所有這些人也基本上都是在互相打壓不下去的情況下互相利用。

吳鵬做了雞頭。他最多也隻能做個雞頭。他手下的人也就那麼幾個。再想往大了發展,他做不到。什麼事情都是他說一不二,他沒什麼規矩可言。他也不講究什麼忠義。他本來就是靠著背後給別人一刀子起家的。所以,他基本上還處於小混混的階段,賺點小恩小惠,逞點小打小鬧的能。而且,他從來也不敢犯什麼多大的事。跟本地的痞子頭硬碰硬火拚,他不敢。跟李光頭們杠上,他也不怎麼敢。至於跟外麵的警察,他就更不敢了。不過,本地的痞子頭,李光頭們,外麵的警察,也沒必要多麼跟他過不去。他們也需要一個吳鵬這樣的人。有吳鵬在,這麼多外來打工的小青年才不至於亂成一鍋粥。有吳鵬在,遇到什麼棘手的問題才會有針對性才會知道怎麼出麵解決。你把吳鵬滅了,過不多久,又會出來一個吳鵬。這是自然規律。你吃掉他們,再派一個人過來管,這麼多外地青年,肯定降不住的,指不定又會出什麼亂子。存在的,雖然不一定全都合理,但是,既然存在,那它就一定有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