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霧繚繞,濕潤的空氣進入鼻腔,安特緩緩的睜開了眼睛。
完全看不到太陽啊。
還有自己,為什麼這麼粘?
眼下安特的第一反應是自己應該已經逃出精神病院了。
而第二個反應,是他貌似逃的太遠了。
他記得自己所在醫院的山下麵,貌似不是這個樣子的。
這是他被關太久記憶模糊了不成?
“Are,you,OK?”
安特身旁不知道什麼走來了兩個人,一個穿著大衣,另一個……
還是穿著大衣。
隻是其中一個留著八字胡的,此時正在一臉關切的看著他。
可問題的關鍵顯然不是麵前的這人為什麼會留這麼醜的八字胡,而是……
這家夥顯然是個歪果仁啊!
什麼東西?
自己不會真的跑了這麼遠吧,隻是跑了15分鍾,不至於一下子就跑到美帝了吧!
這換了博爾特也不可能用十五分鍾的時間跨越一萬四千公裏的距離,從炎黃一下子跑到這裏啊!
“我,我還不錯。”
雖然安特從高中開始就待在精神病院裏,但起碼小學和初中還讀過,最基礎的英語還是能說出一兩句的。
戈登和哈維對視了一眼。
沒錯。
看到這兩個名字,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明白安特同學這是跑到什麼地方來了。
哥譚市。
怪異的哥特式建築林中,偶爾會飛過一個巨大的蝙蝠影子。
即將廢棄的遊樂場裏,身穿紫西裝的脫口秀演員友好的幫老板展開笑容。
如果你打算住在這座城市裏。
或許你得好好照顧你的盆栽和門口的雜草,否則第二天你將成為花肥。
另外,建議你找一本謎語大全,努力提高自己的智商,否則你如果見到那個喜歡穿一身綠衣服的變態,你就會在變成屍體後,身上還被畫上巨大的問號。
總而言之。
這裏是犯罪者的天堂,瘋狂的居所,一個正常人絕對不會想要來的地方。
可對於安特來說,哥譚市就等同於兩個字。
外國。
外國對於他這種在精神病院住了八年沒上學的人等於什麼?
語言不通。
沒有身份。
“打擾,一下,這裏是什麼地方?”
安特看這兩個人應該不是什麼壞人,說不定可以幫一下自己,也沒想太多就開口問了。
“哥譚大橋。”戈登回道。
“行了,別裝傻了!”布洛克顯然沒有戈登這麼有耐心,聽到安特的話,直接走上來,一把攥住了安特的領子,把他整個人提了起來。
“說!你這個混蛋流浪漢!你到底都做了什麼!你昨晚是不是搶劫了,還是殺人了!”
安特驚了……
完了,他在說什麼,自己好像完全聽不懂……
對於安特來說,哈維•布洛克說的這段話,就相當於Åκ⑩⅞‰$℃№♀♂,這樣的東西。
這對他這種脫離社會,又沒官方學習過英語的人真的是極度不友好。
“你在說什麼,我聽不懂。”安特用中文回道。
眼下這個外國人的體型比自己壯了這麼多,安特根本沒有想要反抗的想法。
而且最關鍵的是。
他莫名的感到自己身體似乎很虛弱。
戈登和哈維這個暴躁老哥也已經搭檔了挺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