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妖,但凡是化了人形,處處都要學人。就說這婚嫁,那也是極為相似的。
一過三五年,無山上下終於又是綠茵一片。眾妖收甘露灰肥,值百樹百草,又從外邊移植了大量的珍貴樹種。如今看來,即使與從前稍有差別,卻也是難能可貴了。隻是那玄峰之上古雲桐,卻再也不能複原了。
自從那惡蛟之事後,無山眾妖皆知自家修為不足,倒掀起了一股修煉熱潮。但凡天賦不錯者,都還算小有所成。
如今,山也建好了,眾妖族首領經數次密議。認為無山妖族,世代隱於此,與外麵隔絕太久,決定凡成年之妖,皆要外出曆練十年。如此一來,才可知大千世界。
又議了許久,才定下一些小的條例章程。
隻一條最要緊,萬萬不可濫用妖力,私自介入人族之爭。凡參與皇族奪嫡,或是兩軍衝殺者。隻要被發現了,便會被帶回無山,剖丹處死。
寧願呢,未成年就已經外出數百年,當然,他想要出去,自然也無人敢攔他。
時值春日,大地回青,萬物複蘇,第一批外出曆練的小妖,由寧願帶著出了無山。
“諸位,咱們大家再此分開,出去之後謹記,千萬不可濫用妖力。還有最重要一點,千萬千萬不可食人,不然,被打殺了,可不要怪族中不救爾等。”
眾人皆連聲稱是,又有那不以為意者,嘴上應著,心裏卻打著別的主意。
言盡於此,寧願也不多說。畢竟這種事情,全看自個兒,別人無法左右。
赤餘,玄雲桐也一齊出來了。此次,隻是去紅塵人間曆練,通些世俗情理,他們三人便結伴而行。
平日裏,他們便在市井之中。住過大宅子,也住過小茅屋。曾是高官座上賓,也為野譙談笑客。
手中寬時,綾羅綢緞也穿得,手中緊時,粗布麻衣亦歡欣。
或隱於市井,或隱於深山。曾呼奴使仆,腳不沾地。也曾砍柴打魚,自給自足。
時光倏忽而去,不覺已有七八年。
隻因此前說定,十年期滿,須得回返無山,細說所見所聞。
寧願一日,忽想起悟空來。此時正是貞觀十四年,算起來,大聖隨唐僧取經,已一年有餘了。如今也無甚要緊事,不如帶著赤餘與玄雲桐去尋他一尋,也好認個麵熟。
兩人如今混跡人間七八載,自然聽過齊天大聖之名。因聽寧願說孫大聖便是當年他要報恩之人,都道他不忠厚,有這等好事還瞞著他們。如今聽說要去找孫大聖,都欣喜不已,匆匆收拾了行囊,便跟著寧願去了。
寧願因不知那師徒到了何處,畢竟西遊原著隻說統共一十四年,具體的某年某月到了某處,卻沒有明確記載。三人隻能一路西行,慢慢找去。倘或兩年之內尋不得,也隻能先回無山再說。
不過,那唐僧如今肉體凡胎,行程卻快不得。再加上途中又有妖怪仙家阻攔,多災多難。兩年尋不著,豈不是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