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靈蛇舞尾計中計(2 / 2)

時過五日,蘇黎玉未曾命他做過什麼,錯失暗殺良機不說,今日一頓晚宴還令孟廣霖借故命護衛把府內外重重圍住,名義上是為保護公主周全,可實際上……這令杜軒好是焦慮。

深夜,孟廣霖剛得到密函,還未來得及看,屋內便進去了一個人。

片刻後,屋內傳出瓷器摔破之聲,聞聲趕來護衛推門而入,隻見孟廣霖胸口插著一把匕首倒在血泊中,而這行凶之人,竟是孟廣霖的正妻陳氏。

次日清晨,鳴鍾縣的縣衙內,縣官陪同蘇馨玉坐於高堂之上,杜軒立於蘇馨玉左側,而蘇黎玉坐於堂下,堂中跪著的是孟廣霖的正妻。她雖是城主夫人,見著縣官本不用下跪,可如今在這高堂之上的是本朝公主,若無赦免,也還是要跪下的。

縣城內百姓聽說孟城主遇刺身亡,便紛紛趕來湊熱鬧。

隻聽縣官拍案喝道:“你可知刺殺城主,這是死罪一條!你究竟受何人指使為何謀殺親夫!快給本官從實招來!”這一聲喝斥,令陳氏哭天喊地,哽噎得說不出一句話。

蘇黎玉見衙門外百姓齊集,於是起身向蘇馨玉示意,接著說道:“不知可否讓玉瑾來審?”

“這……這下官豈敢勞煩玉公子!”縣官可不想得罪他,畢竟他日後會繼承安城城主之位,倘若得罪了,這官帽定是不保。

“就交由你罷。”

“多謝公主。”蘇黎玉踱步向陳氏問道:“你是如何殺的孟廣霖?”

陳氏抹淚說道:“他既是我夫,我又豈會加害於他……昨夜我為他送去下了迷藥的羹湯,本是想燒去他的信函,阻止他一錯再錯,可迷藥用的不夠,他未被迷倒,反過來與我爭搶,竟還拿出防身匕首想要置我於死地,怎知爭搶中我卻錯手殺了他。”

“匕首可是這把?”

“是。”

“你口中說的信函,可是這封?”

“是。”

“你可知這信函內容?”

“知道。”

“那你且把信函大聲念來。”

“是。”陳氏接過信函,大聲念道:“命你今夜取二人性命,擄走公主。”

“這落款是何人?”

“是……是……是二皇子的印章。”

“你可認清?”

“不敢胡言,二皇子與我家夫君暗中互通書信七年之久,這筆記也確是出自二皇子之手,每封都是由我親手燒毀,我又豈會認錯。”

“這可是結黨營私之罪,你可看仔細了?”

“我句句實言,若不是此番見夫君對公主圖謀不軌,我……我……”

“這結黨營私之事,孟廣霖的親弟孟廣浩可知曉?”

“他不過是在外做生意,此事他並不知曉。”

“公主,此案人證物證皆在。孟廣霖與二皇子結黨營私,欲殺害我等,並想擄走公主,此人本就罪不可赦,死不足惜。其妻陳氏知曉孟廣霖結黨隱私卻不予揭發,視為過。然其為保公主周全誤殺孟廣霖,視為功。且她心知悔改,無畏二皇子權大勢大,坦言告知孟廣霖罪行。依玉瑾之見,倘若陳氏能為結黨營私之事指證二皇子,功過相抵,便留她性命。至於孟廣浩,若無證據表明他參與結黨營私之事,也留他性命。不知公主意下如何?”

“陳氏,你可願指證二皇子?”

“隻要能饒過我與這腹中孩兒,我做什麼都願意。”

縣官一聽此言,想借機邀功,大聲叫道:“饒你可以,可這腹中孩兒卻萬萬留不得!”

“公主,現孟廣霖已死,還望公主開恩,饒去這無辜孩兒的性命。”

“就依你。”

“多謝公主。”

“多謝公主!多謝玉大人!”

“公主宅心仁厚,我朝天佑!”

見縣官跪下恭維,衙門外的百姓也紛紛跪下讚道:“公主宅心仁厚,我朝天佑!”

公開審問是蘇黎玉的意思。他要的就是眾人皆知,這孟廣霖是被他夫人刺殺。更重要的是,這結黨營私的罪名,若不是當堂鐵證如山,他的布局豈非白費。

爾後,縣官書信上報,君主蘇赤亦下令徹查結黨營私之事。孟廣浩成了燕城的新城主,陳氏則留於自家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