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除了十二年教育必須寫字外,現在任何時候都是依靠智能,不論字體是否好看,就是會寫的字倒是越年長越少了。
慕語並不喜歡她成為那樣的人,所以很小的時候就會讓她練字,硬筆字和毛筆字都要練。
但後來慕語出事,所有的重擔都壓在了她的肩上,毛筆字已經放棄了多年,如今也不知道寫得好不好?
“我妻子的手這般漂亮,拿毛筆一定也很好看。”他將她的手拉到跟前瞧著,中途更是愛不釋手的一度親了親。如若隻有兩人倒也還好,由著他便是。但此刻車內還有第三人,這般言語又這般舉動,慕槿歌都不知道自己還可以陪著他丟幾次人。
這人說她拿毛筆好看,回去之後吩咐張媽帶人將車內東西收拾下來,他則直接拉著他去了書房。
他的書房內一直都擺有筆墨紙硯慕槿歌是知道的,但結婚三年都未曾見他用過,慕槿歌也不過以為隻是附庸風雅罷了。
但看他極為熟練的研墨,眸色染了幾分詫異。
研墨也是極為講究的,而他每一個動作都極為標準。
“你很擅長?”那樣的姿態,勘稱專業。
“小時候性子不定,爸會在寫字的時候讓我在一旁研墨好磨練我的心性。”霍慬琛淡淡開口,提及過世的父母,也並未露出過多的情緒
霍慬琛研好墨,又去拿了好幾張正丹紙過來,將其鋪開,用硯壓住,又取來毛筆,蘸了蘸墨,遞到她麵前,“試試?”
慕槿歌來到書桌中央,看著他遞過來的毛筆,猶豫了下接過,盯著桌麵,倒是踟躕片刻未曾下筆。
多年未寫,到底有些不自信。
“樓外春陰鳩喚雨。”忽然,耳邊傳來低沉而極富磁性的性感,微微側頭,慕槿歌就對上他溫潤的眸,略微浮躁的心就那麼平靜下來,手仿佛被他的聲音牽引著,緩而有力的在紙上遊走,一個個宛若蛟龍般的姿態躍然紙上。
怎麼說?
雖說是孩提時期練的東西,但許是深入到了骨子裏,字不難看,不能與大家之作對比,可如若貼在自家小院倒也綽綽有餘。
妻子隻說孩提時期練過,當看到妻子所寫的毛筆字後,慕槿歌是有驚豔的。
許是最初不怎麼抱希望,所以當結果遠超預期後,那份驚喜倒來得特別濃烈。
寫著寫著,慕槿歌手似是寫順了,他仍舊在念著,而她也端莊而沉穩的一一給寫了出來,一口氣竟是寫了好幾副。
待他再次鋪好紙後,慕槿歌將毛筆遞到他跟前,“不能我一個人寫吧,你也寫幾對。”
許是被勾起了興致,看著那還算過得去的字,慕槿歌想著要把芙蓉園內的每一處門沿上都貼上。
而且這種事,兩人合作才更具有味道。
霍慬琛不推辭,接過妻子遞過來的毛筆,還不忘吩咐一句,“倒杯茶來。”那架勢頗有幾分大家風範。
慕槿歌瞧著,暗自挑眉。這人字還未寫,架勢倒是頗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