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特倫堡警局招聘10人的布告一貼出來,就吸引了一大批心動的士兵們。
這樣字明目張膽的挖牆腳自然會引起士兵裏各家貴族的領隊不滿,但也僅僅是不滿而已。
那些大貴族的私兵們不僅家眷在人家手裏,待遇也還不錯,心動的人基本都是受到過不公正待遇的,並沒有引起大亂子。
而小貴族的私兵就簡單多了,他們有些就是送出來當炮灰的,甚至連領隊都是,哪怕他們全都消失了,也不會引起太大的反應,但家眷仍舊是個問題,所以他們在觀望。
“我想讓我侄子過來,目前他是自由民,還沒有固定的居所,一直借住在我家。
隻不過我那令人頭痛的寶貝,女兒估計不會放過她的尼森哥哥。”
拉文揉著額頭露出了頭疼的表情。
雖然他不介意自己的侄子迎娶自己的女兒,但那也是至少五年後的事情了。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讓尼森整天擺弄那些無人問津的雕刻,不如到特倫堡來,至少在這裏他能自己養活自己。
“你那個旅行說過,當時圍著篝火的三人還是很惋惜的,因為拉文的哥哥已經小有名氣了。
隻不過由於為人吝嗇,所以對方並沒有花太多的錢雇傭護衛,最終遭遇了厄運。
“可惜了啊,路途中碰到了月光狼,而且還是狼群。”聽到伯根的提醒,盧瑟斯也想起來了,立馬搖頭歎息道。
說著盧瑟斯看了拉文一眼,撇了撇嘴道:“如果當時他願意舍棄貨物的話,還是有逃出來的機會的。”
“閉嘴盧瑟斯。”
看到拉文臉色不太好看,一直泯著嘴不說話,伯根狠狠的瞪了盧瑟斯一眼,然後拍了拍拉文的肩膀。
等拉文吐出一口白氣後,伯根這才認真的道:“要寫信就快點,要不然等人多了就沒機會了。
等下午的時候看看特倫堡的士兵們有沒有出去的,到時候給點好處,讓他們看看菲林城的商船有沒有順路的,如果順利的話最多十天,你就能見到你的侄子了。”
拉文聞言並沒有說話,隻是點了點頭。
他實際上在考慮是否應該搏一搏,畢竟特倫堡再怎麼說也是半個前線了。
令人稍稍安心的是,亡靈們好像嗅到了冬季前的氣息的棕熊一樣,好像全都因冬眠而消失了,平時隻有零散的骷髏架子踏入特倫堡的領地,最多不超過十隻,幾乎被人發現的瞬間就被消滅了。
這樣看來這裏還是比較安全的。
所以到底讓不讓尼森冒險呢?
而且他猜測,尼森如果過來的話,指不定自己的女兒也會吵著要過來,那樣的話……
而且還有一路上的安全問題,這個也是非常讓他擔心的。
他們基特拉領靠近沿水不假,但正因為如此流動人口才多,更容易出事。
每年被人擄走的女人和孩子的下場他用腳趾頭都能猜的出來,至於自己的侄子尼森?指望這家夥保護她們簡直是在開玩笑,他如果能保護好自己就謝天謝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