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命裏有沒有這樣一個人?任何時候,無論你身在何方,無論你胖了還是瘦了,美了還是醜了,幼稚了還是成熟了,無論你孤獨寂寞還是眾星拱月,是的,任何時候,隻要想起他,你就恨不得拋下眼前所有的東西,奔到他跟前去,哪怕不為別的,隻要能看他一眼,就是好的。
唐多慈始終相信,很多人的生命裏都有這麼一個人,屬於她的那一個,也會到來,盡管她身處異世,盡管她帶著一個孩子。
就在李斯文想著他的初戀想到睡去的時候,旁邊帳篷裏的唐多慈同樣想起了她青澀的愛情。
十六歲的唐多慈其實是個很無趣的人。她瘦,但瘦得不算很好看,穿衣服很隨便,除了一套校服,最愛穿的就是大大的白T恤和純色牛仔褲,頭發短的紮手,臉型是女生最苦惱的國字臉,她中規中矩地學習,隻偶爾在課堂上看看小說,或者考試提前交卷,跟要好的女生逃出校門去吃小吃。這樣的女生,長相一般,成績一般,在哪裏都一抓一大把。硬要找出點什麼不同的話,就是她喜歡帥氣利落的女生,也時常幻想自己是這樣的女生,在男生麵前從來不服輸。
所以中午吃過飯經過操場的時候,足球場上一個足球飛過來正好打掉她手中的飯盒,她也沒有如別的女生一樣尖叫著躲開,或者是不依不饒地揪出肇事的男孩子要個說法,而是彎腰撿起飯盒,然後飛起一腳,利落地把球踢回了球場。準備過來撿球的那個男孩子愣在半路上,球場上則響起口哨聲,唐多慈無視這些,轉身去了不遠處的水槽前,清洗髒掉的飯盒。
天知道她花了多大力氣才忍住痛,以正常的姿勢走了幾十米,她總算明白了,耍帥是要付出代價的,因為剛才她忘記她穿的是涼鞋,而她踢球又毫無技巧可言,所以,她右腳的五個指頭其實痛得快抽筋了……
洗完飯盒,她琢磨著應該沒人注意她了,這才一瘸一拐地往教室走,剛走了幾步,旁邊出現個高大的身影衝她喊:“美女。”
她聽出明顯的戲謔意味,也很有自知之明地不打算回頭,誰知那人竟然伸手來拉住她的胳膊:“叫你呢,怎麼沒反應啊。”
時值盛夏,她穿著寬大的短袖白體恤,胳膊露在外麵,就那樣被一個陌生男生的手握住,他的手心幹燥,她的胳膊卻出了汗。
不管你們信不信,那都是中規中矩的她第一次跟一個男孩親密接觸。她記得初中畢業的時候,跟最要好的異性朋友握手道別,她都扯了衣角把手裹起來。她不是保守,隻是深信牽手是件神聖的事情,並且一定要跟自己最愛的人。
“什麼事?”她仰起頭,眯著眼睛打量他,然後掙脫他的手。
“我看到你剛才踢球的樣子了,穿涼鞋怎麼能那樣踢呢,應該用腳的內側,這樣就不會痛。”他一邊說一邊示範給她看,然後說,“腳現在很痛吧?我送你回教室。”
“不用了。”唐多慈看著這個莫名其妙的男生,轉身繼續走。
“高二六班,唐多慈!”他站在身後大聲叫她的名字,她回頭,看見他站在原地,嘴角掛著壞壞的笑,指指胸前的校牌。
唐多慈捂住校牌,惱羞成怒,顧不得腳疼,一溜煙往教室跑,飯盒裏的勺子發出哐當當的響聲,身後的男生還在喊:“你是個有趣的女生,我記住你了!”周圍投來異樣的目光,唐多慈胳膊上的汗珠被風吹幹,突然起了雞皮疙瘩。
唐多慈開始起了明顯的變化,身邊所有的人都覺得吃驚。照例是那些簡單的衣服,她買不起更多花枝招展的衣服,但是卻在搭配的時候使它們盡量看起來舒服清爽;她開始鉚足了勁兒學習,很快成為班上的前幾名,月考常待在三考室,有時候還能進二考室;她對學校和年級以及班上組織的任何活動都表現出非凡的興趣和熱情,不論是唱歌還是演講或者辯論,都少不了她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