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牧擠進了房間中,將門給反鎖後,拉著何才來到了床上,何才驚出一身冷汗,這家夥終於還是暴露了狼子野心,要對自己純潔的身體下手了嗎...
楊牧壓低了聲音:“我終於知道了誰是殺死蘇偵探的凶手,並且找到了他的作案動機了。”
“什麼?真的假的?”何才深吸一口氣,眼神中閃爍著興奮的精光:“是誰?”
“凶手,就是羅哲。”楊牧說,“你還記得嗎?蘇偵探死的那天晚上,不在場的人都是有誰?”
“曹原夫婦,還有周家三人,以及上樓的羅哲和李嫂。”何才說,“可是嫌犯有七個誒,你怎麼一定認為就是羅哲呢?要是搞錯了,那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大猩猩恐怕會對你懷恨在心,到時候趁機擰下你的頭當球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絕對不會錯的。”楊牧說,“你還記不記得,在昨天晚上飯桌上,你和羅哲發生口角後,羅哲上樓時淩偵探說的話?”
何才的頭搖的像是撥浪鼓:“她又不是我女神,隨口說的一句話我當然不記得啊。”
“可是我還能夠想起來,那一句他貶低羅哲時所說的氣話。”楊牧的表情有些奇怪:“她說,穿個低劣材質的皮鞋還要走的那麼響,是想向人炫耀自己的品位有多麼低端嗎?”
何才一下懂了,他的後背滲出冷汗:“你的意思是,我們在密道中遇到的凶手和羅哲,他們都穿了皮鞋?”
“是的,而且我仔細觀察過,除去羅哲外,別墅中沒有任何人是在我們來的當天晚上和今天一天穿過皮鞋的,也就是說,在沒有出門的情況下,沒有人有穿皮鞋的習慣,除了那個家夥。”楊牧說,“何才,我問你,如果是你做見不得人的事,你會穿什麼鞋?”
“當然是不穿鞋,或者是穿那種走路聲音很小的鞋...”何才恍然大悟:“我懂了!”
楊牧滿意的點了點頭,孺子可教。
“可是他的作案動機呢?”何才急忙追問。
楊牧將蘇偵探和羅哲的基本資料抽了出來,擺在了桌子上:“對比一下,你發現了什麼?”
何才仔細端詳著,嘴巴中還忿忿不平:“好家夥,羅哲這個王八蛋,居然還對女性揩油,我長這麼大還沒牽過女人的手呢,這家夥真是好運,蘇偵探以前是導遊?那豈不是能帶著很多女人遊玩了?你的意思是他們二人交際圈中的女人都很多?”
楊牧強忍住要昏厥過去的衝動:“拜托,你的思路能不能不要那麼清新脫俗?我是讓你看他們的共同點,共同點!有用的東西!女人緣好不好和他們是凶手和被害人有一毛錢的關係嗎?”
“共同點...”何才終於找到了:“你是說,他們都曾畢業於江南市財經政法大學的法律學專業?”
楊牧點了點頭,“根據我的判斷,他們二人既然是同一個學校甚至是同一專業的人,又同時來了遙遠的東海市做偵探顧問,這是何等的緣分?俗話說的好,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但是他們二人卻連同行都沒有,而是各來各的,這就說明他們的關係並不怎麼好,甚至可以說是有過摩擦的。從飯桌上就不難看出,羅哲此人心胸狹隘,睚眥必報,如果蘇偵探之前和他有過過節,這很有可能就是羅哲的作案動機了。”
“或許他們之前壓根就不認識呢?”何才憨憨的問。
楊牧搖了搖頭,“這不可能,在聽到蘇偵探推遲了來到別墅的時間後,羅哲曾說過一句話:‘那家夥,總是那麼的愛遲到,還真是讓人討厭。’這句話就能夠證明,二人之間必然是認識的,甚至可以說,羅哲早就知道蘇偵探要來這裏,然後設法在半路攔截後,將他的屍體給吊死,能夠有動機且有能力完成這一切的,隻有羅哲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