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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為經過一回死生,自己已經看透了生死,但是沒想到事到臨頭,他還是如此害怕。

林蒙原本隻是一個大學教授,才華橫溢,長得也不賴,頗受大學裏女教師和女學生的青睞,可惜的是,天妒英才——至少他自己就是這麼認為的——就在一次出遊活動中,他與兩個女生去購物,卻在偏僻處遭遇流氓,雖然林蒙練過武,在大學時候也加入過跆拳道社團,但是雙拳難敵四手,更何況對方各個兵器在身,林蒙一招之失,踩在泥水之中,身體一傾,滑向對方刀尖,直入心房,就這樣一失足成千古恨,世界離他遠去,生命漸漸消逝……在死去的過程之中,他覺得這個世界相當緩慢,流氓那愕然的臉,女學生仍然在掙紮的場景,紛紛在他眼中定格,他心裏想道:怎會這樣,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定然不會這樣了!然後他想起了很多人,一副副容顏在他眼前閃過,一聲溫馨之語不斷地回響,他這才發現他錯過了太多太多,最後定格在兩個蒼老的人身上,這是他的父母——他就這樣閉上雙眼,靜靜地去了!

然而,世事真的難以預料,因為在許久的黑暗之後,林蒙又一次看到了太陽,那地方,可以用“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來形容,也可以讓人想到“藍藍的天空白雲飄,白雲下麵馬兒跑!”不錯,他重生之時見到的第一眼是草原,但是身邊沒有他的親人,他隻是一個人躺在那裏,許久他才弄明白——他真的獲得了重生,而且是徹底的重生,因為他發現他成了一個嬰孩,孤零零地躺在草原上。然後發生的事情更具有傳奇色彩,因為狼來了。前世,他見過狼,那是在熒幕上,可是這回他是真真切切地在現實中見到了,狼群圍著他,他心裏暗暗叫苦,難道這剛獲得的新生便又要如此失去了麼?然而事情並非那麼簡單,狼並沒有吃他,相反的,一匹母狼將他叼走,以自己的乳液哺育著他,讓他長大。林蒙的這一世的開頭歲月便是與狼群共同渡過,因此也讓他具有了許多狼的特征,比如說狼的警惕性,狼的狡猾,狼的凶狠——隻是,他依然知道自己尚是一個人,永遠不能夠像狼一般去殘殺自己的同類,雖然他不能夠阻止狼群獵殺人類,但是他自己不會去殺人,所以與狼在一起的日子,他雖然常常看到有人死於狼口,但是他自己卻從來都沒有殺一個人。隨著他的漸漸長大,他的優勢也漸漸顯現出來,他長得比狼粗壯,比狼更有力氣,比狼更狡猾,比狼更加會搏鬥,因此才幾歲的他就顯得很是高大威猛,並且能與狼搏鬥。當他十二歲之時,他回到他來到這裏第一眼看到的地方,發現原來這裏是一個戰場,在這個戰場上尋找了一年多,終於搞清楚,當年是一群鮮卑兵卒南下掠奪,然後到了這裏,遇上官兵,大戰一場,死了很多人。他猜想他可能是那些被鮮卑人俘虜過去的那些漢人中的一人所生吧,或許他的母親已經死在戰場上,或許被鮮卑人帶到了北方。這一切,都是因為他搜尋到一封信件才得知的,信件是以古文形式書寫,大概意思就是說一個在洛陽的男子要他的家人一起搬到洛陽,然後交代他們,要他們在途中小心一些,因為這個時候鮮卑人和匈奴人經常南下。沒想到這位寫信的男子還真有烏鴉之才,事實不幸被他言中。

這封信給他最大的啟示就是——他現在是在東漢末年!

他來到了東漢末年,他前世就喜歡曆史,自然知道這個時候是中國開始大混亂的時期,如此說來,就算現在還不是亂世,恐怕也不會太平幾年了。一想到他就要在這個亂世中渡過這一生,他不禁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作為現代人,他不習慣這個等級鮮明的時代。而他這樣一個人要在這樣的一個時代存活下去,是需要有實力的,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實力,如果甘願在人之下的話,自己的生命時刻懸於一線,有時候一句話就能結果了自己的性命。他歎息了一陣,最後想起曾經在網絡上看的YY穿越,心想,如果由自己來左右曆史,那麼曆史該如何走向?想到這裏,他心情也有些激動,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英雄夢想的,林蒙前世去學武也是出於一個英雄夢,但是沒想到的是他的英雄夢實現了,但是自己卻無意間死在一個小流氓的手上,這是唯一不圓滿的。隻是,那不過是小小的英雄,如果說大英雄,那麼他頭腦中隻有郭靖的一句話可以概括:“俠之大者,為國為民!”在狼群中鬱悶地待了幾個月之後,他終究還是禁不住誘惑,決心出來闖蕩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