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過而立之年的唐之信,怎麼也想不到,一個意外的失竊事件竟差點兒讓自己遭遇牢獄之災。
那清晨,唐之信剛到公司樓下,秘書蘇芷就急匆匆地跑過來,氣喘籲籲地告訴他公司被盜了。他快速走向辦公室,發現辦公室被翻的一團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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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奇怪的是,並沒有丟什麼東西。
正在疑惑之時
他下意識地打開了深嵌在牆壁隱秘處的保險櫃。這才發現保險櫃被撬開了,保險櫃裏的《員工虛擬持股協議》不翼而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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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協議是一年前,唐之信為留住各購物中心的店長和業務經理而簽訂的,目的是讓員工和企業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風雨同舟。
簽訂的時候還委托了東陽律師事務的王東陽做了見證,也因此這份協議一式三份。除了唐之信和十個入股的店長和業務經理各持一份之外,王東陽也備案了一份。
據實而論,單單偷走保險櫃裏的這一份也沒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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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之信絞盡腦汁,也沒想出竊賊為何單單偷了《員工虛擬持股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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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為了好奇?哈哈,誰會這麼無聊,費這麼大勁,就為看看協議?唐之信暗暗地發笑。
後來,轉念一想,這份協議畢竟不是一般的協議,是關乎員工2000萬現金入股的重要憑證,是集團絕密級的文件。就算暫時對集團造不成什麼傷害,那也不能掉以輕心。退一萬步講,萬一這個竊賊泄露給未施行股權激勵的同校他們一定會惱羞成怒發動“口水戰”,自己估計又要承受這無賭指責和非議,被人指指點點。
保險起見,他讓秘書蘇芷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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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分鍾後,警察來了,到處轉了轉,做了一些現場偵查和簡單的筆錄。然後隻讓唐之信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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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時分
唐之信經過一番權衡後,選擇了沒有辦法的辦法——召集入股員工補簽股權協議。
結果,剛拿起電話,門口進來了兩個身著黑灰色製服的警察。
案子這麼快就有了結果,這讓唐之信深深鬆了一口氣。他連忙站起身讓座,讓秘書蘇芷給兩位警察倒水。
沒想到,其中一個“鐵塔”式的警察展示出麵對罪犯時雷神般的威嚴,冷冰冰地問道:“你是唐之信?”
“我……是……”唐之信答道。
“有人舉報你涉嫌非法集資,跟我們走一趟。”
“非法集資?”唐之信詫異道。
兩位警察懶得給他廢話,做了一個手勢,“請把!!!”
唐之信無奈,隻得配合他們上了警車。但此時他的內心沒有驚慌,他相信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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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公安局才發現,同時在場還有持股十個的店長,正要上前打招呼。警察便一把把他拽進了預審室.....
…………
唐之信心裏暗暗地自嘲道,難怪自己這些右眼皮子老跳,左眼跳財,右眼跳災,看來還是有道理!這飛來的橫禍,裏邊一定有蹊蹺。
沒辦法,事已至此,隻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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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唐之信涉嫌非法集資議案開庭了……
公訴人和辯方律師王東陽針尖對麥芒——針鋒相對展開激辯。公訴饒起訴書稱:接到匿名舉報,被告人唐之信在兩年前以承諾高回報的方式,吸入雲鼎商超分店店長和業務經理30人(每個饒錢都是在親戚朋友那湊起來的,總數超過160戶。),共計2000萬元資金。其次資金退還方式模糊不清。公訴人從“約定數額”“資金退還方式模糊不清”中應該認定為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