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灰,是草燒出來的。
所以,又需要大量的草地。
割草、曬草、燒灰、攤灰、引鹵,皆費。
此其一弊也。
其二:淮南煮鹽之法,太舊。
長蘆、營口、福建、台灣等地,皆用曬鹽之法。
蓋因非鹽稅重地,朝廷監管無力,是以開花結果。非前朝不想管,實無力管也。
而淮南地,因為朝廷要控製鹽稅,鹽政官員有都是不學無術、因循守舊之輩,是以根本不知如何管曬鹽法、也不知如何在曬鹽法的基礎上收稅,因此一直不準用曬鹽法。
而這就導致,淮南要把好容易用草木灰提出來的鹵變成鹽,還得經過一道煮的工序。
煮……既然範公堤以東都是宋後才衝出來的,又怎麼可能有淺層的煤礦呢?
是以,既要煮鹽,又沒有煤,必要用草木。
煮鹽,這又需要大量的草場、林場。
且不提能長樹長草的地方,基本上就可以墾荒,隻說淋鹵、煮鹽兩道工序,皆需要大量的草木,這使得淮南鹽的成本極高。
此其弊二也。
其三:淮南鹽,生產成本高、運輸成本也高。
自前朝起,川鹽侵楚、閩粵入江西,便是難解決之事,本朝尤甚。
何以?
自淮南去漢口,一路皆為逆水行舟,如何比得上夔州鹽順水而下?
淮南尚用煮鹽法,福建等地皆已用曬鹽法,生產成本,如何能比?
運輸成本也高、生產成本也高,如此一來,官鹽價格就算沒有那些鹽商之弊,損公肥私之舉,又如何爭得過閩鹽、川鹽?
官鹽日貴,而私鹽日多,本朝人口增加一倍有餘,兩淮鹽稅卻不加增,皆在此也。
陛下亦知英圭黎茶稅之事,於此同理。
由此三弊,臣以為,淮南當廢鹽興墾。
廢淮南鹽之事,又可細分為三個方向。
總體而言,要有別處的官鹽,補足淮南鹽的市場。
川鹽開發,所補者,湘楚也。
一者,本朝因鑄錢、運鉛之故,長江航路已經熟悉,雖然現在沉沒率有百分之十,但陛下聖明,當知這百分之十的沉沒的運銅船,其實至少一大半都是假裝沉沒然後把銅私賣了的。
二者,西北戰爭結束,陝西商賈財力豐厚,正可開發川鹽,而使川南為鎮統西南之橋頭堡。
臣所保者,三年之內,川鹽必可補足湘楚所需。
這是第一個方向。
第二個方向,便是淮北,尤其是海州鹽業。
淮南、淮北之別,於鹽一事,淮北無論是降水量還是氣候條件,都比淮南適合用曬鹽法。
曬鹽法的好處,臣已多次言及,此不細說。
此番鹽政改革,以淮北為始,而其終者,在於淮南。
第三個方向,便是閩、粵之言,此事可與第二個方向同說。
即:以淮北、閩粵之鹽,補足除了湘楚之外的淮南鹽市場。
兩淮江南各地,陛下聖明仁德、雄闊天下,遂廢運河之弊、興海運之利,海運既興,江南市場也不必擔心海州的鹽運不過去,完全可以補足淮南鹽空缺的市場。
此事不可徐徐圖之,當應在五年之內解決。
即:五年之內,由川鹽、淮北鹽、閩粵鹽,在保證產量充足、民眾不缺、官鹽銷售比之前更多的前提下,全麵取代淮南鹽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