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錫蘭,不允許華人富商承包,也不允許華人富商參與檳榔、肉桂產業,那麼除非公司主動運人,否則華人不可能去那裏。
所以,是否可以讓華人去錫蘭當炮灰?
把華人編入軍隊中,節省一部分開銷的同時,平衡一下僧伽羅人和泰米爾人?
畢竟,大順這幾年連續開戰,徹底扭轉了華人不擅戰爭的印象。似乎,華人可以作為上好的兵員。
引入華人在錫蘭當兵,既可以當炮灰,又可以挑唆華人與僧伽羅人的關係。
而華人在當地是少數,所以一旦和僧伽羅人打上幾仗,華人必然是最忠於荷蘭的士兵。
如果起義,將麵臨荷蘭和僧伽羅人的聯合絞殺。
離開了荷蘭,僧伽羅人評價人數優勢,也能把華人全部都殺幹淨。
故而到時候隻有死心塌地跟著荷蘭走這一條路了。
這樣一來,還有另外的好處。
可以調集一部分錫蘭的荷蘭駐軍,前往巴達維亞,鎮壓巴達維亞的華人和爪哇人的起義,使得兵力不至於捉襟見肘。
讓華人士兵補充在錫蘭荷蘭士兵抽調走後的空缺,維係荷蘭在錫蘭的統治。
這樣一來,征為士兵的,可以有一千人;進入肉桂工廠頂替工作的,可以容納五千;取代泰米爾奴隸,作為城堡建設和城市建設者、許諾將來予以土地、暫時不用給錢,其實仍舊類似於契約奴的,又可容納七八千。
這就是一萬五千人左右,應該基本上、差不多可以將巴達維亞周邊的失業華人都吸納掉。
之後可以慢慢將更多的華人送到那邊,墾荒。
悄悄耍了個花槍,名義上就不是債務奴隸了。
但實際上,去了之後,房屋要蓋、土地要墾、分的肯定都是荒地,缺乏了荷蘭人給予的補給和工具也很難生存。
承諾分給的土地,可能要五六年之後才給,實際上仍舊是作為名義上的自由人、實際上的契約奴。
至少在五六年內,使用成本和泰米爾人奴隸,差不多。
而且,錫蘭的食物便宜。
不給華人吃大米,可以讓他們在契約奴期間,吃菠蘿蜜。
那玩兒意量大、便宜、錫蘭產的又多,又不能作為商品外運,喂給人吃也不心疼。
兩的會議開完,荷蘭人這邊也基本統一了意見,現在隻需要用一些語言技巧,讓大順這邊的特使,認可這種“本質是契約奴”的移民計劃。
隻是,荷蘭人並不知道,大順這邊其實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契約奴。
之所以逼荷蘭人,隻是為了倒逼荷蘭人把人往錫蘭運,而不是真的在乎這些華人的生活好壞。
包括皇帝出錢這件事,嘴上的是“皆朕赤子”、宅心仁厚。
實際上考慮的出發點隻是:現在花6個銀幣,就能多一個將來【安西四鎮】的漢人;如果現在不花6個銀幣,將來移一個人,可能就得花60個銀幣。
現在花6個銀幣,南洋華人皆呼萬歲,子仁善,皆心向朝;將來花60個銀幣強製移民,百姓罵娘,妻離子散,不定剛走到海邊,晚上就有狐狸叫;吃個魚,可能就能吃出來個帛書;剛到錫蘭,可能就挖出個獨眼石人兒。
大順隻要一個【華人去錫蘭、活下來、並且活到三五年後】的結果。
至於是不是契約奴……大順鯨海還有一大堆類似身份的人呢,黃淮區一堆佃戶過的還不如契約奴呢,腹地還管不明白,怎麼可能真的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