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當時設計了個什麼作品我倒是不太記得,但是我記得關於他的一篇采訪,說是這個人設計以‘奇’聞名,加上名字裏有個‘琦’,後來得了新秀大賽的創意獎,人們還給他取了個奇.設計師的名號!這個人怎麼說呢,兩種評價,可能懷才不遇脾氣有些古怪、加上有些自恃清高還不願意設計緊跟潮流的東西,所以有些窮困潦倒,成名之後也一樣很難溝通,喜歡他的人並不多,有人說他是‘鬼才’,有人說他就是茅坑裏的石頭,偶爾撞了次大運!不過,他畢竟也是有過一定的成績的!現在我們這次設計的大賽冠軍跟創意獎——”
說到關鍵處,男人眼角的餘光還下意識地看了下封一霆,才道:
“歸屬於同一人,同樣的,這位設計師最大的加分點也是在細節的‘奇’妙運用上,我們不能說不出彩,是絕對的畫龍點睛,隻是現在突然傳出涉嫌剽竊,我們不能不重視!其實現在叫大家過來,主要就是商量冠軍是否如期頒獎的問題,如果事實屬實的話,那我們必須要取消她的資格,還要對她提出嚴重的警告;但如果非事實,我們今天就貿貿然取消了她的資格,會打擊甚至毀了一個優秀的設計師,也是我們圈裏巨大的損失!所以讓大家來商量解決辦法的,既保住我們的名聲,又相對做到公正公允。”
主席話音剛一落,便有人接話道:
“無風不起浪,既然已經傳出了風聲,那就暫時先不頒發這個獎,或者空缺吧!”
“那怎麼行?獎項必須如期頒發。這樣做的話,無異於已經承認剽竊的事實存在,對設計師是不公平的!畢竟我們現在沒有確鑿的結果!”
“但是有人言辭鑿鑿,已經提出了確鑿的證據,甚至還把設計師的名字都說了出來,肯定就不是胡編亂造,我持保留意見!”
“我也覺得既然有異議,就暫停!抄襲剽竊是我們的大忌!誰都知道一個設計師,一個偉大的靈感可能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創意跟積累跟才思的迸發,也可能一輩子就這麼一次偉大的創意;如果兩個作品都是抄襲,那就是直接剽竊別人的成果,簡直太可惡了!”
“是的,抄襲剽竊零容忍,應該封殺!”
“那是以事實為準的前提,不是我們憑空妄測來決定的——”
……
桌上,兩撥人明顯兩派,爭論不休,也互不相讓,翻著手機,封一霆並未急著出聲,眉頭卻蹙了幾蹙:
她的設計不可能是剽竊,那個貓咪的創意是在他的辦公室,他的眼皮子地下畫出來的,而且,他知道,靈感肯定是來自家裏的那隻貓咪,她最近很喜歡那個小寵物;而那個花就更不可能了,因為那是她從他設計的TX隱形門的原理上來的創意,而且那花的花瓣跟收攏的造型看,帶著她喜歡的鬱金香的既視感。
所以,封一霆絲毫不懷疑,這絕對是她的原創!
設計師創意雷同或者靈感雷同很可能,但設計出一樣的細節,同樣選擇貓跟花,這個可能性的確不太高了。
隻是,她才設計出來的東西,怎麼會被別人搶了先,就算是偷盜也不可能比她還快吧!更讓他不解的是,大賽的照片才公布了一部分,甚至都沒有近圖、細節圖,怎麼就有人眼力這麼好,幾分鍾的時間,就注意到她作品的剽竊了?
似乎是——針對她來的!
難道是哪個對手或者知情人的惡意傷害?
前麵正吵得爭論不休,封一霆突然拍了下桌子,道:
“有什麼可爭的?沒有確鑿證據的事兒,隻憑幾句留言就否定一個設計師的心血未免也太兒戲了吧!換句話說,就算是有證據,誰剽竊誰,到底是誰的創意也都還是個未知數,我們有什麼資格取消冠軍的獎杯跟資格?別忘了,這不止是我們大家一致評選的結果也是場外五十名幸運觀眾投票的結果,這是眾望所歸!到底是我們權威還是說話都不用負責的網友專業?難道不會是有心人惡意搞鬼破壞的嗎?獎杯證書必須要照發,這也是在維護這個權威組織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