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後,寧溪還記得自己第一次見到嶽向朗時的情形。他沒有開口說一個字,可就那麼坐在那裏,她都覺得他渾身在發光。出眾的人無論在哪裏都是閃耀的,也因為那樣,從來對於男生不屑一顧的寧溪覺得自己該去追求這個男孩子。她一直都是驕傲的,上天給了她足夠美麗的外表,她自信滿滿,覺得嶽向朗和其他男生一樣,一定會先來接近她,可是他,卻好像從來沒有好好看過她。
後來,她好不容易終於和這個讓她第一眼就喜歡上的男孩子在一起了。他對她很好,多少人都是羨慕她的。他曾經為了討她歡心在冬天裏跑了很久給她買冰淇淋,隻是因為她想要吃。可是後來,當她換了一張臉,看到那個被他稱為小怪獸的女孩子提出相同的請求時,他板著一張臉訓斥女孩子。才知道,原來在他的世界裏,從來沒有將她看的那麼重要。她當年一直覺得兩個人之間缺少些什麼,原來,他的愛,也可以濃烈成這樣。或許他是愛著她,也隻是愛過罷了。
寧溪承認,那些年和嶽向朗在一起,是她此生都無法忘懷的溫暖時光。在國外的那些年,多少個寒冷的夜裏,她一個人抱著他的照片蜷縮在陰暗的角落裏入眠。
寧溪從來沒有見過方欣然,不管是從前還是後來。所以,一開始和最後,她都自信滿滿,覺得什麼樣的女生她都能比下去,可是她忘了最重要的是,那個男人愛的不是她。
年少時,被多少人豔羨的愛情,她以為會走到最終,可是因為家裏突然出了事,為了躲避,家裏人連夜將她送到國外,她根本來不及和這些人道別。後來,家裏散布關於她逝世的消息,她在國外,過的並不開心。
初到異域,她舉目無親,也不像之前旅遊那樣還有人指引,家人能做的,隻是將她送走。她茫然的過了一個月,那一個月,她不和任何人交流,成天住在酒店裏。也沒辦法和國內的朋友聯係。可是錢總有花完的一天。她不得已退了房。她開始在酒店裏打工,她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對於家人是個不定時炸彈。所以,他們才那樣唯恐避之不及的將她送走,甚至說她已經死了。這些,等她明白,又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就那樣渾渾噩噩的,對於一個曾經過慣了富貴日子的千金小姐來說,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被一家又一家的飯店辭退。當初她哄的嶽向朗組建樂隊,可是她,連最基本的生日快樂歌都彈不出來。她現在才知道自己原先有多麼任性。她瘋狂的想念嶽向朗,想要去見他,瘋狂的想要死去。無論是哪一件,對於她都是另一種形式的解脫。
就這樣,寧溪過了大概兩個月,節省到了極致。卻也還是花光了身上的最後一分錢。也是在那一天,她遇見了陳尹峰和林毅。此後,她的生活一片水深火熱。她終究被拉上歧途。從此,她從天使墮落成魔鬼。她無法抗拒,也終於毀了自己。可是她,不是無法回頭,而是,她不願意再回頭。
人總要經曆過一些事才會學著成長,而在遇到這些事之後,寧溪知道,自己滿身汙穢。她想要的,隻剩下一個嶽向朗。可這樣的她,哪裏還配得上她曾深愛的那個少年?於是,一路越走越險,她也無所畏懼。心死之人,還有什麼好害怕的呢?
認識陳尹峰和林毅完全是個意外,彼時的陳尹峰已經大學畢業。當時的陳家人答應給他兩年自由時間以及可以回國發展。年輕而又英俊的男子想著去嚐試一些他從來沒有經曆過的事。
於是,背上吉他走上街頭。在街頭賣唱。失魂落魄的寧溪走在大街上,皺著眉頭想著今天晚上該吃什麼。偶然間,就聽見了音樂聲。她永遠都記得,那一刻,她以為自己看到的是嶽向朗。陽光燦爛,少年的麵容有些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