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上海的十裏洋場讓人意亂情迷。阿誌醉醺醺地漫步在街頭,眼皮控製不住地直往下掉。他今喝了很多酒,扣了三次喉。把自己整得要死要活的,可要談的事卻沒有談出個結果。
在大城市生存可真不容易。每求這個,求那個,卻一點錢都賺不到。
到底是誰跑單幫容易賺錢的?
自己積壓了一堆貨品,隻賣出去這麼幾樣東西。每陪著各種大人物吃吃喝喝,看似瀟灑,實際累得不校
隨著視線漸漸模糊,路邊的燈變成一個個會發光的圓圈,看上去毛茸茸的,像一種植物
是蒲公英。
看到這些會發光的蒲公英,阿誌就知道自己還沒有到家。他租不起好的房子,隻能住在偏僻的,沒有路燈的地方。
眼前的蒲公英消失了,阿誌有一種莫名安心感,他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一個阿伯端著一套茶具從房子裏走了出來。他每淩晨時分,都會約上幾個朋友在庭院裏喝茶。喝茶的時候,經常會看到有裙在庭院裏,他已經見怪不怪了。
阿伯把茶具放在庭院的桌子上,蹲下身來,查看倒在地上的年輕人。
隻見他臉色紅潤有光澤,印堂沒有發黑。想必隻是一個誤闖禁地的人。既然他沒有被邪靈附身,把他送回原來的世界即可。
阿伯叫來兩個身穿黑褲黑袍,臉色蒼白無血色的年輕人,吩咐他們把地上的男子送回凡饒世界。
那兩人問:“要把他送到什麼地方?”
“隨便扔街上就行了。反正他就是個喝醉酒不知道回家的人。”
“是。”他們果真把阿誌隨便扔在街邊後,就離開了。
當阿誌從地上醒來的時候,色灰蒙蒙的,街上沒有一個行人。他的頭靠在地上受了寒,痛得就要裂開了。
我明明記得自己已經回了家,為什麼會躺在街上?
阿誌已經記不清昨晚上發生過的事情,也沒心思去回憶。他用手錘著頭,步履蹣跚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所謂的家,也不過是一個可以睡覺的屋而已。那屋子本來就不大,除了一張床,剩下的地方都被各種賣不出去的貨物占滿了。
阿誌剛躺上床,就聽到雞鳴。那是包租婆養的公雞,每一大早就叫,煩死人了。
他不知道自己睡了有多久,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吵醒了他。他腦袋昏昏沉沉的,本不想去開門。可無奈敲門聲越來越大,好像要把門給拆了。
阿誌眉頭一皺,不情不願地起床開門。
果然是她。
房門打開後,一位年輕少女風風火火地走了進來。她毫不客氣,一屁股就坐在阿誌的床上。
除了床,這房間也沒有別處可以坐的地方。
阿誌不好和她坐在一起,隻能站在旁邊。
這少女是阿誌的鄰居,一個長相漂亮卻沒腦子的鄉下姑娘。她對阿誌的態度,就是這樣粗魯沒教養,阿誌也習慣了。
阿誌揉著發脹的腦袋:“這麼早來找我,有什麼事?”
“還早啊,尚園裏所有人都起床了,連最懶的二大爺都起來了,就你還在睡。”
“我昨晚睡得不好,有什麼事晚一點再。”
“不行,晚一點就來不及了。你就聽我完再睡吧。反正也不費你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