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賓被反銬雙手押到樓下。警車旁圍了不少人。他看到了背著書包正準備上學的那個孩子。那個孩子見了他,驚駭地張大嘴巴,滿臉疑惑不解。不知為什麼,他十分想衝那孩子笑一笑,但臉部肌肉非常僵硬。他的麵色蒼白如紙。
幾天後,在第三次提審劉賓時,沈洋參加了。他的審訊方式確實與眾不同,沒有劍拔弩張、火星子直冒、審訊室氣溫降到零下的時候,倒像是在跟案犯嘮閑嗑。對此,不少同事有異議:幹嘛呢?審訊就得體現法律的威嚴、專政的鐵腕,就得有一種萬噸水壓機毫不費力地壓扁一個罐頭盒的雷霆萬鈞之勢。沈洋的解釋是,審訊不是宣判,隻是為達到一種目的,隻要法律、規章允許,審訊者有權根據不同的被審對像采取不同的手段,和他認為適合的方式。審訊同時也是一種藝術,不同的審訊者肯定會有不同的審訊風格。當然,一些例行公事是不能省掉的,沈洋也不例外。他開始正題的第一句話是:“宮乃晟,我今天是特地來看你的。”
擔任筆錄的是個新人,頭一次見到有這樣審訊犯人的,嚇了一跳,竟然不知該不該如實記錄。
“記上記上。”沈洋用手指敲了敲他麵前的桌麵,“我說什麼你記什麼。”他的眼睛本來一直盯著坐在欄杆裏的劉賓,可卻仿佛看見了筆錄人的神情。
經過幾天的反複審訊,宮乃晟已恢複常態。他本不想接沈洋的話茬,又覺得那樣太小氣,便說了句:“不敢當。”
“沒想到咱們還早就認識。你寫得不錯。”
他們都是業餘作者,多次共同參加過這個城市的文聯、作協舉辦的筆會和各種活動。
“唉,你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我真為你惋惜。”
沈洋說的是真心話。無論從才華上、修養上、性格氣質上、背景上,宮乃晟都不應該成為罪大惡極、殺不容赦的暴徒團夥首犯。如果是偶然失足尚可理解。
宮乃晟覺得無須回答這類廢話。
沈洋對做筆錄的那人說:“算了,不用記了。今天不算是正式審訊。”又轉過臉對宮乃晟說,“你願意和我隨便談談嗎?”
宮乃晟仍然沒有吱聲。
“當然,咱倆現在身份、地位、處境不同,你很容易產生抵觸心理。假如你不把我當成警方人員,仍看作一名普通的業餘作者、或記者、你過去的文友,會願意和我談談嗎?”
“要講願意,我當然不願意。一你說的不是現實,二我也沒有那個心情。”宮乃晟不屑。
“你認為現實是什麼呢?你認為現實是你正因挨餓而奄奄一息,可一個吃得直打飽嗝的‘健康報’記者,卻要為了自己文章的真實,叫你談談此時的感覺。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