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8章 意外的收獲(2 / 2)

但是,林子大了,什麼鳥兒就都有了。

大量小額貸款公司的出現,使得這個行業很快出現了大量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李青雲最近在搞的MBA的一片畢業論文中,就有所提及。

在他看來,小額貸款公司麵臨的主要問題有三點。

首先第一點,就是定位比較模糊。

小額貸款公司,因為是由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要到工商部門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才能運營的。

所以它實質上,並不屬於金融機構。

但是由於貸款業務本身就屬於金融類行為,所以和一般的公司性質不同,它也同樣不適用於公司法。

同樣的問題,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業務主要是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注入資金,按理應該屬於金融機構。

其實銀監會也承認小額貸款公司是金融機構,但是在其他部門例如銀行、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來看,小額貸款卻是工商企業,所以正是由於這一矛盾點,帶來了一係列問題。

小額貸款公司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融資的困難。

這一點,其實並不難理解。

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數量上其實是非常有限的,很難滿足客戶的需求。

而且,由於小額貸款公司隻負責借貸業務,並不吸納存款辦理存款業務,所以資金也消耗較大。

在資金消耗之後也沒有及時得到補充和聚集的方法,隻有在收回前期貸款的資本之後,再能進行下一筆業務的放貸業務。

因此,這就導致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比較困難,以至於後續的借貸業務難以發展開來。

至於最後一個問題,則是李青雲最為關注的,那就是缺乏有效的監管。

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責任放到了省政府身上,但省級政府又進一步將權力下放到縣市一級,這導致了監管主體的混亂,容易出現多頭監管或者出現無人監管的現象。

而一些不法分子,也看到了小額貸款行業的利潤。

他們通過一些非法的手段,開設了類似的公司,但是所做的業務,卻完全是昧了良心的非法貸款,利率之高簡直是駭人聽聞。

另外,一些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詐騙之實的“套路貸”騙局,也頻繁的出現,嚴重擾亂了行業的秩序。

從夏冰清給自己反應的情況來看,沙河縣那邊的一些現象,已經可以被定義為“套路貸”了。

李青雲心裏是很清楚的,想要達成“套路貸”的目的,有兩個點缺一不可。

一個是組織,一個是法律方麵的顧問。

法律顧問方麵,這些人解決起來並不困難。

隻要給出高價,自然會有個別律師等法律從業人員,成為作案人的共謀或“狗頭軍師”,給予其專業的“法律指導”。

但是組織這方麵,就比較困難了。

想要讓借錢的人乖乖還款,那就隻有一個辦法——威脅恐嚇。

所以,“套路貸”發展起來的這些公司,仔細扒拉的話,肯定都有涉黑的嫌疑。

思慮至此,李青雲的眼睛就漸漸亮了起來。

一個不錯的想法,在他的腦海中漸漸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