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格鬥的藝術之三群毆篇
首先聲明:這篇文章屬於故事情節,隻是故事的一部分,僅供娛樂,絕不要和現實生活掛鉤!!切勿學習和模仿!
再次聲明:次篇外傳僅代表個人想法,說出來隻為博得大家一笑,絕非想誤導大家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再再聲明:這隻是的外傳,具有導讀的性質,千萬不要和實際的生活聯係在一起。若讀完此外傳你有什麼想法,我建議你馬上把它忘掉,對你有好處。
再再次聲明:我以我的性別發誓!打架絕對絕對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隻會使問題複雜化!大家為人處事一定要有謙遜的態度,一定要設身處地的為他人著想,才有可能成為一個成功的人!!
群毆,一個很駭人的詞語。
我的高中物理老師,也是我們學校的教導處主任,他個子矮矮的,人胖胖的,看上去很和藹,很卡通。但他絕對是我們高中所有不良少年的噩夢,他一個人站在學校門口,那氣勢,那神情,絕對能夠震懾住所有想在學校門口惹事的混混。
他曾經在上課時說過一句話“隻有沒種的人才需要叫許多兄弟去打架。”是的,他說的沒錯。越是需要人來壯膽的人,打架時才越是需要很多人來助陣。說是助陣,其實是壯膽。
兩夥人在一起準備群毆的時候(人數相差不是非常大),隻會發生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兩夥人都互相懼怕對手,從而使即將發生的群毆,演變成兩位有仇的主角的辯論賽。大家互相辯論到底是誰的錯,到底誰有理,並且不時的說自己認識誰誰誰,搬出一些厲害的人物來震懾對方。這種情況很容易發生,占百分之四十。當這種情況發生的時候,兩夥人當中地位最高的兩個人(不一定是惹事的兩個人,很有可能是這兩個人找來的比較有實力的幫手)就會出麵商議,尋求一種解決的辦法。一般這種解決的辦法隻能換來暫時的和平,因為這件事過後,兩夥人都會認為自己丟了麵子,從而繼續的找對方麻煩。
第二種情況,是兩夥人之中大家都七拐八拐的互相認識,比如這個和那個是初中同學,那個和這個住的比較近,是鄰居,而這個又和那個正好有一個相同的朋友等等等等。像這種情況的發生幾率相當高,占百分之六十。一但這樣的情況發生,兩夥人之中就會站出來幾個說和,說大家都是自己人,完全是誤會,兩個當事人(也就是惹事的兩個人)也就極為不情願的和解了,由不占理的一個人出錢大家一起喝喝酒,這件事就這麼算了。
第三種情況,(隻占百分之十)就是兩夥人都認為自己比較牛X,覺得對方不值得一提,由一開始的叫罵演變成大打出手。兩夥人就鬥在了一起。這種情況很少見,尤其是現在的這個社會,大家都聰明了,沒有人希望這種情況發生。
當兩夥人群毆在了一起的時候,我問你,哪個人受到的傷害最少,也就是想對他出手的人最少?
選項A?惹事的人,也就是第一個出手的人。B?緊接著出手的人,也就是第二個出手的人。C?看到大部分的人都動手了才找一個目標動手的人。D?躲在最後麵,基本不想動手,若隱若現的人。
如果你選C或D,那我告訴你,你錯了。正確答案是B。為什麼呢?我來給你講一下群毆(人數相差不大)的過程。
首先惹事的兩個人會辯論到底誰的錯(這是絕對會有的現象),然後雙方叫罵起來(不一定會出現,也許會直接出手),接著這兩個人當中,認為自己一定會贏的人就先出手了(一定是覺得自己勢力強過對手的那個人先動手),隨著惹事的兩個人出手(也就是選項A),和這兩個人關係最近,最鐵的兄弟也就緊接著出手,幫助自己的兄弟打對方的人(選項B),B的目標隻有一個,就是攻擊對方的A。然後兩夥站在最前麵的人也都動了手。這時,站的靠後的人,也是和惹事的人不是很鐵的人(選項C),看到大部分人都動了手,自己也選了一個相對較弱,就是對方人群中躲在後麵不敢上前的人(選項D),對其進行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