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說:“我們有證人證詞,說明熊彪在長期從事販賣海洛因的違法活動。”
律師說:“你能保證你們的證人不是從別有用心的角度去作證嗎?我敢肯定,如果要找這樣的證據,我能找到一大堆,我還能找到一大堆熊彪沒有販賣毒品的證明。”
律師說著,激動了,用手指著旁聽席上的人,問道:“有誰願意出來做證,證明熊彪沒有從事過犯毒的活動?”
律師的話說完,旁聽席上站起來好幾十人。這幾十人都是熊彪的親朋好友。
持“微衝”的法警立即衝到審判台下站著。
檢察官不高興了。
檢察官說:“我們還有公安部門出示的證據,證明熊彪因販毒而被罰款的罰款條。”
律師說:“我相信這份證明的存在,我不相信我的當事人因販毒而被罰過款。如果有,我希望看到罰款收據存根,我也想問問我的當事人,他是否為販毒交過罰款。”
律師說完,把頭轉向審判長:“請問,審判長,我可以詢問我的當事人嗎?”
審判長說:“可以”
律師對熊彪說:“熊彪,請你如實回答我的問題。”
熊彪說:“是。”
律師:“你吸毒嗎?”
熊彪:“吸”
律師:“你販毒被罰過款嗎?”
熊彪:“沒有”
律師:“你吸毒罰過款嗎?”
熊彪心想,這律師真夠狠的,我哪裏吸毒呢?我確實販毒被罰過款,隻不過罰款單上寫成了吸毒。如果把我定為販毒送進牢裏,他們要的罰款從那裏來呢?
熊彪:“罰過。”
律師:“你這571克海洛因是準備自己吸用的嗎?”
熊彪:“是的。”
律師:“持有這麼多毒品,你沒考慮過已構成犯罪嗎?”
熊彪:“海洛因馬上要漲價,我的毒癮很大,我得多存一點。”
......
庭審結束。
熊彪對這天的審判感到非常滿意,他對他的辯護律師特別滿意。
這天開庭回來,熊彪帶回了熊濤給他的一張字條。字條說:因為這次事情大,他們還要繼續做努力,爭取在判決之前,就在一審中拿到滿意的判決結果。
熊彪在高興中藏著憂慮,在憂慮中看到希望。這就是熊彪後一個月裏的心態。
庭審一個月剛過,熊彪又收到了家裏傳過來的一張字條,字條是他父親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