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誌紅是上午來的,下午他就被分到了足球車間,到車間從事手縫足球勞動。
李誌紅的個性內向,來了好幾天,沒有人達理他,他隻好每天在我值班的時候找我講話。
我問李誌紅犯的什麼罪,他說,挑了人家腳筋。
我又問他,挑人腿筋不止判四年吧(李誌紅分來時,我已知道他的刑期)。
他頭自然往上一提,很得意:“花了好多錢才擺平到這一步。要不是被害人關係硬,我連牢都不會坐。”
我說:“不會吧?”
他嗤了一聲:“我不曉得挑了好多人的腳筋手筋,我自己真的記不全了,我連看守所都沒進過。”
我簡直不相信,難道法律是他家定的,難道法院是他家開的。
有時候我懶得聽他瞎侃,他牛吹得太大。
但有時間值班又是很孤獨的,我還主動找他瞎侃。
看著李誌紅穿著一身耐克運動服,我問他:“這是假貨吧。”
他說:“這件衣服是便宜的,隻值600多塊錢,剛脫下的那件1500多,你說是不是假的?”說完,又把他的褲子和鞋子直到襪子和內褲都統統介紹了一遍。
他說,就他穿的那一身,最起碼價值超過了兩千元。
我看看他的相,又想想他的性格,再好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看不出來是好衣服,我總認為他穿的是假貨。
李誌紅有一段時間情緒極不穩定,他認為他調來已有一段時間了,他的關係怎麼還沒照顧他起板?怎麼還老讓他在大組裏勞動。
我心想,肯定是你李誌紅在吹牛,肯定是你那種東西沒到位。
不過,我這個人還是很會安慰人,我安慰他:“要有耐心,說不到正在考慮給你往那個位置安呢!”
不管我說的真話假話,李誌紅對我是比較信認的。有很多日子李誌紅是在擔心中又在我的安慰中度過的。
李誌紅喜歡講他在入監總隊(總醫院病犯監區是入監總隊的一部分)的事,他說,他入監的第一天就沒走過隊列,那些什麼市長、縣長、局長(入監總隊關的盡是這種有錢有背景的犯子)天天走,他們走的時候,他一個人在電視房裏看電視。入監總隊還有一塊菜地,所有人都下地幹活,他從不幹活,別人幹活的時候,他坐在小路上和幹部聊天。
他說,為留在監總隊,他的家裏和他的老大兩邊走關係,錢花的不下於這個數,他伸出右手的幾個指頭。在入監隊時,他的監區長找他談話,讓他不要再找其他任何幹部,監區長看中了他的環境,想一個人獨吞那種東西,所以,監區長特別罩他。
他通過別的關係調到了病犯監區的時候,監區長又找他談心,讓他留在他的手下,舍不得他走。他最後還是調走了,調走後,監區長還到病犯監區看過他。
李誌紅說他在病犯監區幹了一段時間後,就不想搞了。病犯監區活動範圍太小。
後來,聽他的連案說,楊誌紅是被逼無奈調離病犯監區的。李誌紅雖然花了大價錢進病犯監區,但那個僅有六個犯子的最最板的位置,其他的人都比他有環境,他拚不過別人,連表揚都拿不到,這才要求調走的。
李誌紅自從調到我們監獄,等著起板等了兩個月。他急了,通過我們監獄的關係(不十分管用的關係),跟家裏取得了聯係,讓家人再去找那個把他調到總醫院病犯監區的一把手,讓他再把自己調回去。
很快,家裏來了信息,說本身有六個崗位的病犯監區特崗犯,在他走後,很快有人填了他的檔,再也調不回去。
李誌紅的心一下子冷到了極點。冷了兩天後,他下決心就在我們監區搞,他又下決心馬上向板位子進軍。
他的老大來了,家人也來了,朋友也來了。他們都是分別多次到來,他們對實權人物來了個遍轟狂炸(丟那個東西),每次接見回來,李誌紅都要跟我講,今天他的什麼人是在某某官的陪同下來接見的,接見不是在接見室,而是在辦公室,在辦公室裏他一邊吃著自己人送來的雞鴨魚肉,一邊跟他們講話,好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