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程綿羊,生於1992年,出生在一個三線城市的小鎮上,這個城市離市區也隻有十幾分鍾的路程,就是城鄉結合部,這裏的人們既不是很土,但也不是非常前衛。這裏衣食住行、醫院、學校樣樣都齊全,人流量不大,但也算一個完整的社會圈。
“喲,這小孩真漂亮,皮膚白白的,可惜是單眼皮,要是雙眼皮就好看了,你看,頭發卷卷的真可愛”
程綿羊小時候經常被誇讚,他父母所有的朋友、家人見到他都很喜愛。
“喲,這小孩真漂亮”
“喲,你真聰明”
“這孩子真乖巧!”
“還真帥氣!”
“還會唱歌呢,太可愛了,真優秀!”
從小就一直被誇到大。這樣,也逐漸建立了程綿羊盲目自信的性格。
程綿羊的姥爺是一個“煙槍”,身上滿是大煙
袋的味道,但他很喜歡這個小外孫,經常帶他出去溜著玩,活潑可愛的男孩人人都愛,出去就被人誇讚,漸漸地有點點小膨脹。
家裏人都是比較寵著這個小男孩,那時候計劃生育不允許生兩個,程綿羊上麵還有一個姐姐。生了他,父親差點丟了自己事業單位的鐵飯碗。所以,父母也非常的溺愛,日漸久了,這個小男生走到哪膨脹到哪兒……
五歲那年生日。
程綿羊的小姨送給他一個玩具大哥大,除了不能打電話,非常逼真。按到數字,還有音樂,非常悅耳,是當下最流行的兒歌,這種炫酷的大哥大怎麼能隻有自己知道呢,他決定必須出門好好炫耀一番。
於是他穿上了自己最愛的那套黑色背帶褲,套上白襪子,穿上小皮鞋,站到鏡子麵前,用梳子在裝著水的臉盆裏沾水,不斷地梳著自己的頭發。
自從有人說他頭發前麵有一束卷發,彎彎的像逗號,像極了電視裏的潘長江。程綿羊覺得像明星可不得了,於是自己每天出門,都要把頭發收拾一番,水順著頭發滴到了臉上,滴濕了脖子,他非常熟練的拿起毛巾擦,邊梳頭邊擦,但額頭前麵的逗號,這個效果一定要出來,否則他會繼續梳下去,不會這樣沒有排麵的出門!
終於!
頭皮屑都被梳出來了,潘長江同款發型終於出來了,他終於可以出去炫耀了,這個鎮上最靚的仔要出門了,管好你們家的女生,關好你們家的狗,本帥,要出門了!
……
“哎呀,嗷~疼疼疼”出師不利摔倒了。
家裏是木門,隻顧著按大哥大聽音樂,忘記了門有台階。幸虧起來的及時,帥哥狼狽的一麵沒有被發現,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塵,立馬起身看了大哥大有沒有摔壞,程綿羊帶著忐忑的心按下了數字“1”,“滴哩噠啦~滴哩噠啦~”歡快的音樂響起來了。
他依然要出門去做街上最靚的男生,白色的襪子髒了,屁股上依然有灰,但他都不在乎,隻把大哥大放在自己的耳邊,瀟灑的走上了炫耀之路。
他用心地觀察著路上稀稀落落路過的人,別人看著他,他就認為別人是羨慕他擁有大哥大。
一位阿姨抱著一個還不怎麼會說話的孩子,路過他的麵前,看著他手裏的玩具,程綿羊故意按下“1”,歡快的音樂響起來了,成功地吸引了小孩子的注意,孩子開始鬧人:“要,要~”
“看什麼看,沒見過大哥大嗎?哼~”程綿羊囂張跋扈地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