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審判王剛(2 / 3)

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很明顯,400萬美金,以及遠遠超出數額巨大這個限製,所以,我方認為,王剛應該判處”

“反對!”

王剛的辯護律師,這時候站了起來,舉手朝法官道:“審判長大人,我發對。公訴人在法庭尚還沒有確定我的辯護人是否有罪的情況下,私自量刑,極為不妥。難道,他代表了公正的法庭嘛?”

審判長哐哐的敲了兩下錘子:“反對有效!被告辯護律師請發言。你方如何看待這400萬美元。請給出我們一個解釋。”

王剛的辯護律師推了推自己的眼鏡:“尊金的法官大人,我不知道您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您要的是什麼解釋?因為,我的委托人,根本就從來不知道,這400萬美金是怎麼回事兒?這讓我如何說起?”

“轟”

法庭裏的人喧嘩了起來。

“哎呀呀,膽子真是太大了,都這樣了,還抵賴呢。真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啊,這還要不要臉啊?”

“唉,都死豬了,還要什麼臉啊?這叫垂死掙紮,懂不”

哐哐

審判長又敲了兩下小錘:“肅靜,肅靜。被告律師,你是說,這些錢,根本就跟被告沒有關係,是不是這個意思?”

王剛的辯護律師聞言微笑,朝審判長恭敬的彎了一下腰:“是的,審判長大人,我就是這個意思。我的委托人是真的不知道,公訴方究竟是從哪裏搞來了400萬美金,要誣告我的委托人。

為此,為了還我的委托人一個公正和公平,我要反告公訴人,他,是誹謗,誣告我的委托人!”

“嘩”

法庭下麵,又開始了一陣喧嘩。

“太囂張了,太張狂了,這還有沒有王法了”

“肅靜,肅靜!”

審判長再次敲錘:“公訴人,被告不承認這些錢是他的。你可否證明,這些錢,就是王剛的?”

這樣的狀況,早就在唐小東的預料之中。而且,會審的程序,唐小東也早就告訴了羅衛國。

羅衛國道:“關於這筆錢,我有證人可以證明。而且還不是一個。可以證明,這些錢,就是王剛的。審判長,我請求讓我的證人出庭。”

審判長:“允許!”

唐小東被叫到了證人席。

唐小東上來:“尊敬的審判長及各位陪審員,你們好。鄙人,啊,我是唐小東,駐東城區派出所,隸屬城管局分理處城管隊隊長兼東城區派出所副所長。我可以證明,這些錢,就是王剛的。”

唐小東把早就潤色好如何得到了這筆錢的說辭,流利的說了出來。當然,其中必然不會提及自己是如何對王剛使用暴力和威脅等等對自己不利的實情。

而且加工整理,加上適當的文學虛構的修辭手法,把自己得到這筆款項的來源說的曲折婉轉,艱辛困苦。說自己是如何鬥智鬥勇,發揚國際愛國主義精神,如何在馬克思**思想的指導下,在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等大無畏精神的指引下,曆盡千辛萬苦,終於得到了這筆贓款。

不求別的,就求為了弘揚國家的公義,法律的公平,人民的公道,而不懈奮鬥,一不怕苦,二不怕難。誓死保衛國家領土和人民財產安全

唐小東還在誇誇其談,口若懸河。唐小東像是講英雄列傳一樣把自己誇的完美如缺,碧玉無瑕。簡直就是當代的包青天,焦裕祿,雷鋒和白毛大俠等等傳奇人物完美結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