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皓軒。
我剛呱呱墜地,母親便撒手人寰,都沒來得及看一眼剛出生的我。
八歲時,我爸被生活所迫,第一次去搶劫,失手殺人,蹲了監獄。
警察抓走我爸的那天,是大年三十。
在鄉親們的眼中,我就是一個喪門星,害死母親,父親也鋃鐺入獄。
他們在我背後指指點點,吐唾沫星子,說我不吉利。
我在家門後麵蹲著哭了一天,無助恐懼彷徨充斥著我的內心。
我想見我爸,所以我拿著家裏僅有的十幾塊錢,去了縣城。
縣城很大,我不知道爸爸被關在哪兒,鼓足勇氣找人打聽,可我身上穿著破破爛爛的,根本沒有人理我。
在縣城街上呆了兩天,一隻流浪狗搶我撿到的半支雞腿,我嚇哭了,這時,有一個女孩拿著磚頭將流浪狗趕走。
她叫丁茜,十五歲,比我大七歲,她讓我喊她姐。
她得知我的遭遇後,就說讓我跟她走,她說她也一個人,正好有個伴。
看著丁茜,孤獨無助的我,仿佛找到了一處避風港。
喊了一聲姐後,我就暈了過去。
醒來時,身上幹幹淨淨的躺在一張紅色的床上,枕頭邊上放著一個紅色的布娃娃。床上很香,比我聞到的任何氣味都好聞。
我告訴姐姐,我想去看看爸爸,姐姐說,以後就我們兩個過,如果我敢離開她,她就不要我,也不再管我了。
在縣城流浪的那幾天,我怕了,我再也不想撿別人扔掉或踩過的食物充饑,那種日子絕對是我的夢魘。
從此之後,我再也不敢提去看爸爸了。
姐姐白天晚上都經常不在家,我也不知道她去做什麼,我怕她不要我,我問她,她也不說。
有一次,姐姐被我問生氣了,舉起手打了我一巴掌,打完我之後,她卻哭了。
從那天起,姐姐的工作,就成了我們之間第二個禁忌的話題。
到她家的第三天,姐姐氣喘籲籲的回到家,臉上都是汗,脖子上似乎有一片淤青,我連忙倒了杯水,給姐姐端了過去。
她一口氣把水喝完,罵了句,敢這麼欺負老娘,老娘我早晚弄死你。
她氣呼呼的說完,將身上緊裹的那件紅色的外套脫下,扔給了我。
然後,她將下身那件黑絲慢慢的褪去,露出紅嫩可人的小腳,還有雪白的大長腿。
姐姐的身材特別棒,沒有一丁點的贅肉,就像她臥室貼著的那些性感女模特一樣。
但於此同時,我看到她腹部和背上都有一些紅印,像是被人撓過一樣,尤其是胸脯那兒,似乎被人咬了一口,隱隱的有血跡滲了出來。
我連忙問姐姐怎麼了,是不是有人打她了。
姐姐瞪了我一眼,回了臥室。
我不知所措的站在客廳,暗罵自己真不該多事,惹姐姐生氣。
沒幾分鍾,姐姐走出臥室,衝我勾了勾手指,我連忙跑了過去,站在她麵前,不敢亂說話了。
姐姐笑盈盈的看著我。
我的頭更低了,對姐姐說對不起,以後再也不惹她生氣。
姐姐蹲下身,捏著我的下巴,衝我詭異的笑了下,“軒軒,幫姐姐搓搓背,好不好?”
我連忙點頭。
當時,我隻覺得,隻要能幫到姐姐,讓我做什麼,我都願意。
姐姐幫著我,把衣服脫光。
看到我那個東西時,她盯著看了幾秒鍾,又閉上了眼睛,再睜開時,眼神有些複雜,然後拉著我就進了浴室。
姐姐家的浴室很漂亮,有一股特別的香氣。
溫水流過她嬌美的軀體,還有她身上的一些淤青。
我站在旁邊,任由姐姐身上的水濺到我身上。
我呆呆的看著沐浴中的姐姐,說實話,當時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麼,隻覺得姐姐特別好看。
突然,姐姐蹲到了地上,哭了起來,任由噴頭的水澆在她的頭發上和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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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2/22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