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邊關一.夜.情(2)(1 / 2)

第3卷 福兮禍兮 第十一章 邊關一.夜.情(2)

陳雨辰道:“我想在明天安排任務的時候提出一條件,就是如果這次任務圓滿完成,出色完成,回去之後,每個伍長都提拔半級,職務可以仍然是伍長,但工資待遇按照副站長對待,不知道大郡主意下如何?”

段滎聽完陳雨辰的話,笑道:“我以為是啥難題呢,原來隻是要漲工資而已。凡是用錢能解決的問題……都應該不是問題,問題是……我沒有錢……現在的工資體製是職務與工資掛鉤……伍長就隻能拿伍長的錢,要想拿副站長的錢,必須要有副站長的職務……咱們隊伍裏的職位有限,這才是問題。”

陳雨辰道:“目前咱們隊伍的職位確實有限,能不能解放思想,開發出新的職位?以前咱們每個站設站長一人,副站長一人,改為設副站長三人,每個站就多出了二人,這兩個位置就用來激勵在這次行動中做出了重要貢獻的伍長。”

段滎道:“編製的問題非常複雜,不是我們這樣層次的人能夠解決的,你能不能想出憑我們自己就能解決的辦法嘛……”

“辦法不是沒有,就是……恐怕有些違反規定。”陳雨辰道。

段滎道:“不管違不違反規定,你先說出來,我看看再說。”

陳雨辰道:“既然不能光明正大地提拔有功之人,那就應該實行重獎,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隻要咱們設定的獎項夠吸引人,而且能兌現,我相信咱們一定可以做到令行禁止,咱們這支隊伍一定可以攻無不克戰無不勝。”

段滎道:“重獎也要錢啊,問題咱們哪裏拿得出那麼多的錢……這個辦法的關鍵之處在於錢從哪裏來,隻要錢的來源是合理合法的,咱們發獎就合情合理了。”

陳雨辰道:“咱們不是要出其不意地消滅敵人嗎?在消滅敵人的時候,肯定會有不少的繳獲,咱們從中拿出一小部分對有功人員進行獎賞,這符合軍隊管理條例第叁佰叁拾貳章第四十一條五款之規定——‘特殊情況下,為鼓舞士氣,作戰單元在繳獲敵人財務較多的情況下,可以對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實施獎勵政策,但獎勵金額不得超出繳獲總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大郡主,咱們這支隊伍本身就是特殊的隊伍,對於特殊的隊伍實行圖書的政策那是應該的……我想,也不是完全違規的。”

段滎道:“陳隊長,你的這個提議如果這次活動隻有咱們這一個小隊的人馬參加那或許是可行的,但目前的形勢是,除了咱們之外,還有鎮南王世子段藍帶領的大隊人馬參戰,到時候都這樣……怎麼實施?我看這個法子是不行的……這樣簡單地對你說,你今晚要想出一個法子,我不會給你一分錢,也不會給你任何一個職位,但你必須把咱們的任務安排下去,保證全部都要出色完成這些任務……我相信你會有辦法的,就這樣了。”

陳雨辰走了之後,段芝回來,問:“姐,那個……陳隊長給你說了些啥?你們倆單獨在一起……感覺如何?是不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心跳加快沒有,臉紅了沒有?你看,你現在的臉都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