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1 / 2)

模模糊糊中,一隻男人的手貼上了我的脖子,然後便一動不動了。我的頸部動脈在這隻略為粗糙的手掌下均勻的跳動著,一絲不亂。我沒有睜眼,嚴格來講,卻是因為不敢。我知道,手的主人此刻正瀟灑的坐在我床邊,用染滿酒意的眸凝在我身體的某處,我無奈的希望他注視的僅僅是臉。現在是淩晨四點,就在九個半小時前,我與這個男人見了今年的第一麵(我在上海工作,一年中難得回北京幾次)。他叫宋雲楊,是我質地純良的老朋友。

算起來,我們認識有十幾年了,記憶中最早的稱謂應該是“同學”。還記得當初上學時我避他可是尤恐不及的,原因嗎,隻有一個:他太花心。這男人天生一副挺拔的身材,穿衣服格外帥氣有型,他長的極為英俊,尤其一雙幽深的黑眸最是奪人心魄,走在人群中的他,總是顯得格外出眾。雲楊家境也不錯,他父親是個成功的商人,母親則是一家藝術學校的校長,這一切的一切讓他成為驕子,他,擁有了遊戲人間的資本。雲楊身邊向來女友無數,關於他的緋聞上高中時便已達到頂峰,我對這種人一向敬而遠之,可以說,他屬於我堅決不予往來的類型,我朋友雖多,像他這種的卻一個沒有。

可世事總是難料,你想避不接觸,卻未必就真能如願。高三時,這家夥不知搭錯了哪根筋竟粘上了我,不是追求,就是單純的想跟我做朋友。他時常拉著我一起玩,沒事就跟我聊天,我越不理他,他越是興趣昂然,曾經一度,這家夥搞的我幾乎崩潰。無奈之下,我從一開始的不理不睬,到後來的勉強應付,再到最後的與他鬧在一處,終於,我們成為了朋友。其實這家夥除去花心不談,優點確實挺多的,相處日久後,我開始對他漸漸改觀,這人還不錯,我在心裏接受了他,於是,我們這朋友一做就是十幾年,直到今天。

北京是我的老家,可由於我在上海工作便很少回來,這次來京出差,停留的時間很短,明天晚上就要回去了,雲楊得知後便跟我約好一起聚聚。我們按以往慣例在賓館房間喝了個通宵,喝的實在太多了,我已有了濃濃的醉意。雲楊反倒沒事,他喝啤酒一向厲害,認識他這麼多年還沒見他喝啤酒醉過,但若喝白酒他可不靈,隻要一小杯便醉態顯然,我曾經見過幾次,印象實在深刻,就因為這樣,他還被我笑了好久。雲楊跟我關係非常好,可以說我們是很近的朋友,在一起時幾乎無話不談,晚上喝醉便在同一個房間過夜,這不是第一次。一直以來,我們像是兩個絕緣體,放在一起也不會有問題,隻因為我們對彼此早已免疫了。

現在,我醉了,僅剩頭腦中還留一絲清醒。我清楚的感覺到雲楊的指腹就貼在我的頸下,他的視線就停在我身上的某處,但我一動也不能動。這種情形很奇怪,我們的關係確實不錯,可過往他的手可從沒亂放過,我有些疑惑,更多的卻是尷尬。此時,曖昧的氣息開始在房間悄悄漫布,空氣的熱度也在隱隱升高,我腦中急轉,用殘存的意識輕輕呢喃:“你手。。。。。。熱。。。。。。”,然後慢慢睜開了雙眼,一瞬間,我看到了他臉上的狼狽。

對於女人來說,美貌是語文,才智是數學,很可惜,我偏科了。論外表,我自認非常普通,扔人堆裏從不不顯眼,若想在我身上找出美女的特質,抱歉,難,跟上蜀道的性質一樣-----難於上青天。當然,我也有自己的優點,那就是皮膚白皙,這是來自母親的遺傳,同時,估計和從不化妝也有關係,我的外貌除此之外再無優點。朋友對我的評價是:陽光自信,特喜歡向我靠攏。所以我的朋友很多。同事對我的評價是:恩威兼備,以能力贏得尊重。所以我做了管理。想來我算是一個順風順水的人吧,從小到大學習成績一直不錯,輕鬆度過高考後便在廣州念起了大學,畢業後來到上海開始闖天下。我在一家還算不錯的公司從最低層的業務員做起,經過幾年打拚後,竟一路過關斬將步步高升,如今,我已坐到了銷售副總的位置上,可謂春風得意。身邊的朋友都很羨慕我,他們覺得我算是一個正經精英了。也許吧,拿外界的眼光來看,我算是事業有成,可私下裏,隻有我自己知道,真實的我永遠無法真正開心。

我出生在一個不大普通的家庭裏,父親是公務員,手握些實權,母親做服裝加工生意,有自己的廠子,家裏的生活相對比較富裕。之所以說這個家庭不大普通卻不是因為這些,而是因為父母吵架,那幾乎是我小時的夢魘,及至長大離開家後,偶爾憶起,依然會感到陣陣涼意襲遍全身,我時常會莫名的不寒而栗。在我的印象中,他們吵架的內容似乎永遠都是圍繞著父親的女人們,之所以說“們”,是因為不是一個,也不是兩個,而是很多個,名字我現在已記不清楚了,隻知道他們每一次吵架幾乎都是全武行。家裏的東西時常會換成新的,不是因為原有的舊了,而是因為已被砸壞。可以說,我就是在父親的無動於衷和母親的歇斯底裏中度過我的童年的,父母也因此而在鄰居中遠近聞名。家,對我而言是一個如噩夢般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