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Diary:
我今天看到他了,在十樓辦公室的落地窗那裏。
他麵色凝重,凝視著前方,左手插袋,右手撚著一支煙,時不時的吸上兩口。
他什麼時候學會了吸煙?可能是因為有心事吧,他整個人看起來都有些不對勁。
是因為程青青嗎?那個長的挺漂亮的富家千金?他們似乎關係很好,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程青青帶著不鏽鋼飯盒往十樓跑。程青青……好像很喜歡他。
但是我沒有資格去關心這件事情。它與我無關。
隻是我為什麼會覺得心裏這麼難受呢。
Anna說,程青青要和他訂婚了。或許這並沒有什麼可笑的,但最諷刺的是,他和程青青的訂婚戒指,由我來負責設計。
突然之間很後悔,特別特別的後悔。
我後悔進這家公司,或者說,我後悔的是十年前為什麼要把他帶回家裏來,求婆婆收留他。為他取名沈憶初,讓他做我的哥哥,讓他住在我家裏整整兩年。甚至我期盼過永遠。
他順理成章的留在了家裏,留在了我的身邊。就算隻有兩年而已。
兩年以後他被家人領走,婆婆去世,我成了寂寞無助的孤兒。後來……再也沒有屬於我和他的後來。
我還記得小時候,他滿臉髒兮兮的,把一個紅盒子塞到我的手裏,我將盒子打開看了看——是一枚閃閃發光的鑽戒。吊牌還沒有撕,上麵清晰的寫著四位數,我張大了嘴巴,驚訝的說不出話來。
那麼珍貴!
婆婆的錢不夠供我們兩個人上學,他隻好去外麵打工,但我沒想到,他將他第一個月的工資都用來買這枚鑽戒,就是想要送給我。
我記得他那天對我說:“戒指我都送了,你以後就隻能嫁給我了,聽見了沒!”
我當時愣在那裏,木木的說了一句:“聽見了。”
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他握住我的肩膀,吻了我一下。
很輕很輕的一個吻,甚至我都感覺不到,隻是覺得他的氣息噴灑在我的臉頰上,我清楚的感覺到他的呼吸,還有猛烈的心跳。
第一次覺得一個人的心跳聲可以這麼迷人。
第一次覺得一個人的呼吸可以令我如此沉醉。
可惜就到這裏為止。
他還是即將成為別人的新郎,少年時的約定最終還是成了泡影。
都是假的,騙人的。
已經是第十年了。從那一年與他別離,到現在為止,已經整整十年了。
初遇,我十二,他十五。
那年分別,我十四,他十七。
如今再相見,我二十四,他二十七。
隻是早已物是人非而已。
隻是我們之間的感情早已逝去而已。
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7月1日
——摘自陸安寧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