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就看出子產這個人,所謂執行的律法,是不敢真正懲罰貴族的,確實是刑不上大夫,況且公孫楚是在朝會上支持他的主張,才和有宿怨的公孫黑起了衝突,結果被人陷害。
現在公孫楚被流放到異國,自己的嬌妻老婆,當時注重英武不注重顏值的商人徐女,自然也成了公孫黑的老婆,被恣意玩弄。可見公孫楚遇到的是一群豬隊友。
一個男人,老婆若被人霸占了,肯定不甘心。對男人而言,何謂一輩子的深仇大恨?深仇,即殺父之仇;大恨,即“奪妻之恨”。對於此類仇恨,但凡有些血性的男人,其複仇之心恐怕會跟地球引力一樣,永遠不會消失。
但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報殺父之仇可以,雪奪妻之恨卻不行,不但不行,你連恨也不能恨,因為你恨了,就是犯罪,要被懲處。
當時在各國通用的“十等製”,即“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台臣子弟”。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上級可以任意支配或奪取下級的所有,下級必須無條件滿足上級的需要;長輩可以任意支配或奪取晚輩的所有,晚輩必須無條件滿足長輩的需要。
這跟後來的“三綱”很近似。有了這個“十等製”作為法律依據,下級或晚輩的妻子,自然就成了上級或長輩支配和奪取的對象,且不犯法。如果下級或晚輩對此產生了奪妻之恨,並實施報複行動,就是違法犯罪。因為觸犯貴賤、長幼、上下有別的森嚴等級製度,對奴隸主來說,比公然劫掠他人妻妾的行為更加嚴重。
宋國太宰華父督,路遇司馬孔父嘉的妻子,對她的美貌非常吃驚,盯著看個不停。不久,華父督公然帶著家將闖入司馬府,殺死孔父嘉,將其妻霸占。這就很過分了,你奪妻就奪妻,孔父嘉或許也就忍了,何必又殺人家?對此,宋殤公很生氣,認為華父督不對,必須認錯,接受國法製裁。還說,如果孔父嘉當時反抗,你殺他,就對了。誰知,華父督軍政大權在握,不但不認錯,還殺死了宋殤公,另立了傀儡國君。
魯莊公發現黨氏家的姑娘漂亮,就派人去搶。黨氏不幹,說姑娘已有婆家。魯莊公卻說,如果你不幹,就滅族,如果她婆家不幹,同樣滅族,法律尊嚴不容你等破壞。楚國公子圉身居令尹高位,發現大司馬的妻妾比自己的漂亮,便想去幫忙“鬆土”。可大司馬是管軍隊的,焉能隨隨便便就煩?不就範,那就殺,因為我官比你大,這個律條必須維護。公子圉最終殺了大司馬,把妻妾和家財全部占為己有。他們敢於如此肆無忌憚,就是因為等級製度賦予的權勢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