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往事如昨(1 / 2)

我的毫不示弱,貌似讓韓莘受到了更大的刺激。他的右手離開了我的肩膀,卻又是死死地捏住了我的下巴,緊接著又是將他自己的唇往上湊了過來。

我雖然還是推不動他,卻也不甘心就此被他羞辱。就在他快要吻到我的時候,我用力地踩了他一腳,接著就用力將膝蓋朝他肚子上頂了一下。

韓莘本就已經酒醉,這下又是一隻手按在我的肩膀上,自然受不住我這番的反抗。他吃痛地鬆開了手,彎腰摸著肚子,皺緊了眉頭。我這才得以逃出生天。

“這隻是給你一個警告:不要把每個女人都當成你的玩物!”如果說剛才那一巴掌打在韓莘臉上,我隱約覺得有些不忍。那麼,他剛才的舉動,已經讓我的那種負罪感徹底消失了。剛才的反抗,我幾乎是全力以赴——他的行為已經挑釁到了我的底線了。

因而此時的我,看到他很是痛苦的表情,非但沒有任何同情與不安,心裏對他更是多了份厭惡——原來,他不但是一個不簡單的大毒梟,還是一個會借著酒勁耍流氓、不折不扣的小人。那張臉,那副眼神,真是騙死人不償命!

“既然玩不起,就給我滾出去!”我的語氣雖然是恨恨的,可最多也隻能算得上大聲喊出來的。然而韓莘卻是徹頭徹尾地吼出來了這句話。

他的聲音很大很刺耳,我甚至覺得整個屋子都被震動了,更別說我的耳膜了。而他這一聲怒吼,也讓我更為光火:明明他做錯了事情,還有什麼資格大吼大叫?

可是,隨即我就為他找到了理由——這裏是他的家,我不過是他因為覺著可憐,帶回家的小偷。他當然有資格下逐客令。而他帶誰回家,做什麼,更是他的自由,我又有什麼權利幹涉呢?而且,我還動了手。

想到這裏,我頓時泄了氣,沒有辦法再理直氣壯地跟他理論或對峙了。不可思議的是,我的心裏竟然湧起了一陣酸澀,覺得有點難受了。

但是,不願在韓莘麵前表現出來,我仍然用憤怒來掩飾自己的失落,賭氣似地說道:“好,我滾。不妨礙你們風流快活!”說完,我立馬“咚咚咚”地朝樓下跑去。“嘭!”我用力摔門而出。

三月的天,黑得還是有點早。樓道裏無人走動,原本是黑漆漆的一片。可由於這巨大的聲響,聲控燈一下子被震亮了,周圍頃刻間變得亮堂起來。我這才意識到,時間應該已經是晚上了。

但“開弓豈有回頭箭”?我既然從韓莘家出來了,自然不能再回去。至少不能這麼快,不然還不知道他會做出什麼出格的事情來。再說了,屋子裏也不是隻有他一個人啊。

我一邊氣鼓鼓地想著這些,一邊走進了電梯,按下了“1”字鍵。一陣失去重心下墜的感覺之後,我到達了一樓。電梯門開,我慢悠悠地朝小區大門口走去——不是我有閑情逸致瞎逛,而是,我突然想不起來,自己可以去哪裏。

手機一直沒來得及充上電,也不知道陸洋川有沒有醒過來。王隊聯係不上我,肯定也是會擔心。可是我卻不能去醫院或者打公用電話探明情況。

因為現在想想,韓莘今天的舉動實在太過奇怪。我開始懷疑,從“山羊胡”的那些話到現在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設的圈套。目的隻是想看看我會不會去看陸洋川。說不定,我的後麵就有人在跟蹤。

退一萬步說,即便韓莘是因為今天的交易失敗才如此反常,我也是不能去醫院。這種時候,也是他們最敏感的時期。且不說一個不小就會暴露身份,要是影響到整個任務就糟糕了。而且不打自招,是最蹩腳的戰敗方式。更何況,醫院離這裏,要換三趟公交車。而剛才出來得太急,我一分錢都沒帶,自然也去不了。

出了“軒民苑”右轉,步行不到十分鍾就是一個公交車站。再往前走會有個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右側是一個類似於胡同的小巷。那裏,除了本來就有的各種店鋪之外,每晚都會有各種各樣的攤子被擺出來。有賣服裝的,也有賣稀奇小玩意的。當然,更少不了誘人的小吃了。

合肥雖然是安徽省的省會,但是終究不比上海北京那些一線城市。白天人群熙熙攘攘,夜生活卻不是那麼發達。可正因為如此,這裏的夜晚有了別樣的寧靜。這也是我認為小城市的好處之一——不會太過喧囂嘈雜。但是,不發達不代表沒有。

走出“軒民苑”小區大門時,我看了一眼門衛室裏的電子掛鍾,上麵顯示的時間是20:01。這對於那些下班後喜歡四處逛逛以及在夜市擺地攤的人們來說,算得上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