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斂?那是娘們該做的事,我一老爺們要內斂幹嘛?再說了,要是我真的內斂了,那還是你金哥嗎?”
這倒是實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如果真的擯棄了骨子裏那股特有的秉性,那就成了別人的複製品。有自己不做,做別人的替代品那有什麼意思呢?
雖然金哥說的在理,但是我卻不想承認,因為我要保持跟他在一起時鬥嘴的不敗紀錄。不過現在敗相已露,要想繼續保持不敗,那就隻有——嘿嘿,轉移話題,這也是我慣用的戰略之一,屢試不爽。
“行了,不跟你爭了。老實交待吧,把我騙來有什麼企圖?”我一副興師問罪的口氣。
“剛才不說了嗎?好久沒坐了,想你了,就拉你出來坐坐。怕你不來才弄了這出。”金哥兩眼平視,兩撇劍眉一絲不苟的舒展著,竭力的表達他的真誠。
“真是這樣?難道就沒有別的目的?”我可不傻,絕對不相信他的鬼話,要知道以前被捉弄的可不少。
“真的就是這樣!”金哥再一次表露他的真誠。
“真的?”
“真的!”
“我不相信!”雖然金哥一再做出一副正兒八經的表情,可正是因為這樣才使人懷疑。一個吊兒郎當慣了的人,突然間變得正經,那可不一定就是“改邪歸正”的表現。
“唉!看來還是弄不過你呀!”見著實瞞不了,金哥恢複到了先前的表情,眉角上揚,嘴咧著露出潔白的牙。說實話,其實他長的還蠻像韓國人的。至少是有那麼點味道。
“我就覺得吧,你那麼鬧騰的人會沒事找我來靜坐?”見金哥終於鬆口,我也就見好就收了。其實和這個老大哥的相處就是這樣,他並不是爭不過我,而是處處都讓著我。
金哥本來是有個弟弟,不過早些年混場子的時候被人砍死了。我想金哥對我好可能也有這個原因吧,想要在我身上找到一點他弟弟的影子。血濃於水,我們降臨這個世界的時候,來的最早的感情便是親情。與自己的兄弟姐妹的感情,其實在父母的精子和卵子相碰撞的時候就已經發生了。雖然有時間上的先後,但那裏的構造沒變,我們的手都一樣會撫摸過那座聖殿的每一寸壁麵,所以彼此間是最熟悉的。
即使金哥的弟弟已經不在,但在他的內心底卻一直鐫刻著那個熟悉的身影,那是忘不了的。或許在某些地方我和他弟弟有相似的地方,所以我博得了本來該是他弟弟的疼愛。
我曾問金哥,是這樣嗎?他隻是笑笑:“你小子,想的蠻多。”雖然他拒絕回答。我知道就是這樣的,所以我也一直努力的去扮演一個弟弟的角色,盡量的去詮釋它。而且,說心裏話,我愛上了這個角色。
“那也是,你小子就像一個悶葫蘆一樣,跟你在一起還真不如跟虎子他們一起來的痛快。”金哥撇撇嘴,一顆大腦袋還不住的上下晃動,“但是你是我弟弟呀!”
這最後一句話足讓我感動。因為一個稱謂,他寧願放棄自己的舒適,接納一種新生的思想上的不同。人一輩子會有太多的朋友,但是能夠為你改變自己的恐怕也就一個兩個,而金哥就是我的一個。很慶幸,我在21歲的時候便已經找到一個。
我找不出話來回答金哥予以我的感動,所以隻是悶著頭喝著手中的摩卡,讓自己帶著感動陶醉在那酸酸的甘醇之中。
在咖啡店裏坐了整整兩個小時,金哥眉飛色舞的講著這幾個月他的酒吧怎麼樣怎麼樣,後麵酒吧講完了他便講女人,說是最近泡了川大的一個女研究生。對於這話我肯定是不相信的,就他那教育程度,高中還沒完就夭折了,泡個女研究生?鬼才信!又是弄個假文憑出來撐門麵的吧。
不過這次他沒有鬆口,任我怎麼置疑他都一口咬定那女的絕對是貨真價實的女研究生。還說後麵找時間帶給我看。
其實我根本就不在意他這話是真是假。他二十五歲就結婚了,但是沒享受幾年,老婆便帶著兒子改嫁到了上海。離婚後一直沒有再娶。不過這絕不是因為他癡情什麼的。可是我卻知道他這樣漂的也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和三百六十個女人換著上床,說不定大多數時候都是身下壓著這個女人嘴上卻偏偏叫出另一個女人的名字。當然這隻是一個假設,金哥還沒有風流到那種程度,就算是有,至少他那點存貨也是禁不起幾下折騰的。其實我希望他安定下來,越鳥巢南,人總是要更思念自己的窩一些。可是像他這樣連窩都不明確的人又該怎麼去思念呢?所以我根本就不在意他口中的那個女人究竟是不是研究生,隻要是他想要的就好。
看他死不鬆嘴的勁頭,我就知道這次他當真了,說不定他會安定下來。心裏竟然就高興起來。
從“老樹咖啡”出來,金哥拽著我的手非得拉我去喝酒,看那樣如果不去,可能這一輩子他就都得那麼拽著。這樣我可就虧大了,被一個大男人拽著算什麼事兒呀?
“行,那大排檔吧!吃點燒烤喝點紮啤!”我使勁甩開他的手,“我這手是留給將來老婆拽的,你別沒事就來揩。都快沒油水了。”
“沒關係,弟媳婦兒是不會吃我的醋的,哈哈!”
成都的夜晚,大街小巷都是露天排擋,燒烤、小菜、缽缽雞、辣小炒、小龍蝦、炒介子、、、、、、天南海北的小吃在這裏都能找到,再加上一杯杯冰啤。不論是藍領、灰領、白領還是金領,在這裏是沒有區別的。五塊到十塊二十塊不等,不會有人說:你丫沒錢還出來窮混。這裏是唯一不分階層的娛樂消費。花幾十塊幾個朋友便可以聚在一起上天下地的侃他幾個小時。這是成都獨有的夜市文化,也是無數人追從的小市民文化。
金哥特別能喝,一口氣幹下三個大紮連嗝都不打一下。聽人說常喝啤酒容易發福長肚子。可我納悶的很,金哥那丫喝啤酒跟喝水一樣,一喝幾大瓶,可他那肚子上依舊八大塊,一點發福的跡象也沒有。
我不太喜歡喝酒,不管是白酒還是啤酒都不感冒。白酒我覺得聞著還行,可是喝下去就像是吃了好幾根朝天椒一樣,燒肺燒肝還燒心。啤酒就徹底的不感冒了,我覺得那玩意就跟泔水沒什麼兩樣,聞著都一股餿味兒。所以總結一下,我討厭酒這玩意。但是討厭不代表不碰,就像抽煙一樣,明明煙盒上寫著吸煙有害健康,可還是有那麼多人要去騰雲駕霧。這就是人的思維,明知不可為卻依舊要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