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爹給我贏了個媳婦(1 / 2)

從我兒時記事起,村裏人都叫我小雜種,其實我叫張景波,不過,管他呢,沒人在乎我是誰。

我這樣破罐子破摔,是因為從小爹不疼娘不愛,如果殺人不犯法,趙玉玲殺我一萬次都不解恨。

趙玉玲是我母親,年輕時是我們這十八個村裏遠近聞名的美人胚子,人比花嬌,不知道有多少漢子惦記著把她娶回家。但是趙玉玲心高氣傲,正值花樣年華,在縣裏學習成績名列前茅,是絕對看不上這些農村土包子的,村裏人都知道,她以後是會飛上枝頭變鳳凰的。

一場意外,將我娘這隻鳳凰硬生生的變成了烏鴉。

那年山上雨水大, 衝垮了魚塘,龍卷風裹挾的魚在自己的苞米地裏都能撿到,村裏常年吃不上肉,這場大雨成全了大夥的五髒廟。我娘也在撿魚的隊伍中。

就在山坡上,被一個醉漢摁倒在了苞米地裏,等我娘走出來時已經被糟蹋的沒有人樣,肚子裏還被種下了種。

這個孽種,就是我了。

那個醉漢比我娘還有名,在村上臭名昭著,誰都知道哪家的姑娘要是嫁給了她還不如喂豬,就是這麼個連豬狗都不如的男人,糟蹋了一朵鮮花。村上風言風語,說趙玉玲還真是看不出來,小小年紀就是個不知羞恥的家夥,張權這樣的男人都勾搭,誰知道是強奸還是自願。

趙玉玲這書是再也讀不成了,她這隻鳳凰也成了脫毛雞,一文不值了,在河邊的歪脖樹上吊三回,都被“好心”的村民救了,死也死不起,活也活不起,趙玉玲無奈大著肚子結婚了。

當然隻能嫁給那個強奸他的醉漢,因為已經沒有人再想娶她了,我爹媽就這樣潦草的結婚了。

在我們這塊這樣嗜酒如命的人都戲稱為“酒蒙子”,張權這個酒蒙子還挺沾沾自喜,到哪都說強奸不犯法,白撿大媳婦。村民們還有捧臭腳的在一旁插科打諢,我爹就是這樣,就沒覺得自己做錯了,毀了我娘一輩子。

上趕子不是買賣,張權一分錢沒花還是我娘倒貼來的,這樣的日子張權全然當做是應該的,從此我娘就深陷在了泥潭裏,無法自拔。原本是隻鳳凰,現在變成了禿毛雞,是你你幹麼?趙玉玲當然不甘心,這樣的摧殘不在於身體而在於心靈。

我出生起趙玉玲就不待見我,看我一眼都心煩,我爹和我媽隻有在一件事情上合作愉快,那就是打我,往死裏打。趙玉玲不是在打我,就是在找茬打我,她恨我為什麼不早死,罵我是個小雜種,罵我是他的小冤家,罵我是個害人精。

可以看出趙玉玲在這樣的環境裏,學的知識都已經就飯吃了,變成了地地道道的農村老娘們。

她看我害怕似乎能得到快感,用刀嚇唬我,砍我的手,拿剪子剪指甲故意剪掉一塊肉,我疼的哇哇直哭,她卻笑得前仰後合。

我小心翼翼的成長,謹小慎微的做事,察言觀色的幹活,我居然在這樣的家庭長大成人了,我的童年是你想象不到的心酸,你們跳皮筋我在打豬草,你們寫作業,我在學做飯,你們睡覺了,我在洗衣服,我才7歲,就會給爹娘洗衣服了……

我隻能這樣,才能活下去,我知道我軟弱無能,一無是處,窩囊廢一個,可是我也沒辦法,這是心理陰影讓趙玉玲從小嚇得,我害怕女人,老遠看見個女人我腿肚子就轉筋,哆嗦的像篩糠一樣。

一米八的大個子村裏的小孩都敢欺負我,我被他們攆的跟狗一樣滿屯子跑,5歲的小孩打我都不敢還手,盡管這樣,我就是不死,人賤命也賤,賤人賤活著。

狗命好養活,我就這樣散養著活到了25歲,今年是我本命年,天上掉的餡餅瞎了眼一樣的砸在了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