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炎炎夏日裏,我考上了永安大學,那是媽媽曾經教學過的地方。
八月九月的烈日,能曬得人脫一層皮,我站在校門口,居高臨下的看著單膝跪在地上的白襯衫男生,語氣裏不帶一絲感情:“邵安,我們分手吧。”
邵安手裏那束紅彤彤的玫瑰花隨著他眼裏的震驚落在地上,滿臉不可置信的看著我:“阿晚,你在說什麼?”
“我是說……分手,怎麼……聽不懂麼?”我好笑的看著他:“電話裏說得還不夠清楚麼?分手!”
“為什麼?我做錯了什麼?”邵安永遠是這副樣子,他越是這樣,我越是狠不下心去傷害他。
邵安的確是沒有什麼過錯的,錯就錯在他是孫紅的兒子,孫紅是我小學班主任,也是破壞我爸媽婚姻的小三。
從一開始和邵安交往,我就是在利用他,我利用他報複孫紅,他以為我是愛他的。
他從來都不知道,我一直在欺騙他,譬如我告訴他說我從小就喜歡他,我從小就崇拜他。
就連高考前夕,我告訴他,他的班主任騷擾我,那也是騙他的。偏偏他相信了,不由分說的就衝進辦公室把他那個麵相猥瑣,臭名遠揚的班主任給打得鼻青臉腫。
在那個校長開房還沒被揭發,幼兒園老師虐待小朋友還沒能落入記者鏡頭的年代裏,邵安被學校開除了,而我,在不久以後考上了大學。
回想起來,喪心病狂的傷害了邵安,是我這輩子做得最後悔的一件事。
我叫向晚,向陽花的向,《晚秋》的晚。
我的人生就像我的名字,陽光燦爛,文藝浪漫悲傷,還有那麼一丁點兒小黑暗。
十歲那年,我的小學班主任勾引我爸,媽媽成全了他們,她帶著我離開了,把房子留給了那個負了她的男人和她的好姐妹。
那個時候,我並不懂媽媽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隻知道,在丈夫和好姐妹的雙重背叛之下,老天絲毫沒有憐憫她。
我永遠都記得,那是如何黑暗的一天,那天我親眼看著媽媽倒在血泊中,警察來的時候,那個搶匪已經跑遠了,我遠遠的看著已然沒了呼吸的媽媽,腳底下像生了根,怎麼也邁不動。
雨淋濕了我的頭發,雨水裏夾雜著一股死人的味道,我意識到,媽媽死了。
我的父親將我接了回去,因為除了他,我再沒有別的親人,媽媽是孤兒。
他不得不將我接回去,回去之後,我並沒有哭,許久都不曾說過一句話,直至後來發生了一件事,我戴上了偽善的麵具,笑著喊班主任媽,做了令她最驕傲,讓我爸爸最溫暖的小棉襖。
暗地裏,我卻拿班主任的牙刷刷馬桶,挑唆她的兒子打架,上了初中,我印匿名信去她所就職的學校,將她的名聲敗得一塌糊塗。
我在心裏暗暗的罵自己真是個婊子,嘴上也的確在對邵安說著很婊的話:“你沒有錯,隻是……你連高中都沒有畢業,你認為我們合適麼?”
邵安愣了一下,顯然不相信我會說出這樣的話,他之所以會被學校開除,沒能參加高考,都是因為我。
拿現在的話說,我就是一心機婊,在邵安的眼裏我是溫柔善良又單純的,他萬萬不會想到,其實刻薄惡毒又冷漠才是最真實的我,至少對他們母子,我一直是想擺出這副嘴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