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名字縮寫問題(1 / 1)

∠(?」∠)_嗯嗯,發現有人提出英文名縮寫的問題。作者菌所說的正式呢,是以全球通用的文獻引索格式為標準的。

也就是說,在正規的大型信息庫裏最符合規範的書寫是:姓氏在前,名字首字母大寫在後。

比如~~舉個……栗子(≧?≦*)

鋼鐵俠的全稱Aark電影裏提到過他是高材生,那麼肯定發表過論文。如果想要在信息庫搜索他的論文作為文獻資料,那麼需要打StarkA..,或者StarkA.E,這應該取決於他當時上傳的名字。

不過作者菌看過的文獻都是一個姓加一個縮寫,兩個縮寫還真沒見過2333,畢竟本菌不是編輯出身,見得可能不夠多<( ̄︶ ̄)>

但絕對不會是A.E.Stark或者A.Stark這兩者是搜不到任何文獻的。這種模式頂多出現在雜誌的作者欄,而且並不是所有雜誌都承認這種寫法,就更不必說什麼通用性了。

更確切地說,全世界在寫參考文獻的時候不會承認A.Bxxx這種格式的任何作者名。

那麼為什麼不承認呢?因為編輯在校對文獻的時候,如果在信息庫裏打A.Bxxxx這種形式的名字,是找不到人的2333~~特別是現在信息時代,人編輯願意黏貼複製一次就不錯了。如果有人的投稿在參考文獻裏名字寫顛倒了,根本不用指望人家會先複製一遍姓氏,然後在複製大寫字母。

最可能的結果是直接黏貼複製,然後發現參考文獻不存在,懶得檢驗直接打回去,理論上人家告投稿者一個學術欺詐,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所以要用到正式的書寫必須嚴格按照姓氏全字母在前,名縮略在後的格式。即BxxxA.(C.)的形式,否則搜不到資料就很尷尬~~(呃……可能有C.吧,不確定)

嗯嗯嗯,確實令人費解。

╮( ̄▽ ̄“)╭鬼知道創造這個規定的外咋想的~~

有過引用國外文獻寫論文的人應該都知道的,這種寫法是國際上唯一承認的文獻作者引索格式。

所以要驗證這點其實很簡單的,有能進知網的讀者姥爺們進知網看看碩士研究生或者博士研究生論文的參考文獻部分就知道了,中文名的英語版估計大家沒有異議,關鍵去看英文名就行。雖然兩者都是姓氏在前(小聲bb)

……

總結起來就是,按照正規的書寫:姓氏在前,名字縮寫在後,放到哪裏都挑不出錯誤,但是如果是名字縮寫在前,姓氏在後,對與錯就看評判的人心情了。

注意是縮寫的時候嗷,全稱的話姓氏還是在後麵的。

比如李大嘴,這個名字如果按縮寫規則,是LiD.~~

(?乛?乛?)嗯哼,沒有看錯呦,不是LiD.Z.

名的話取第一個大寫字母,不管有多少字。

晚安麼麼噠~~~